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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四章 收徒(二)(求收藏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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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牛摇了摇头对他们说道:“好吧,奴仆作乱没让咱去管;后面那百户现身了,丁少爷也没使人到后院叫咱们,对吧?接着国子监的举监生来了,若说那百户官阶高过咱们,丁少爷怕咱们难做,还有一说,那驱赶那些酸丁,咱们总是能胜任的吧?为何也不叫咱去办?”
“丁少爷觉得咱们太蠢,怕把事办砸!”朱动在边上脱口就来上这么一句。
魏文成点了点头,依旧没说话,那刑大合想开口又觉现时发牢骚不太合时宜,干脆也就闭嘴了。只听那许牛说道:“按咱看来,丁少爷是当咱们是兵,养兵千日用在一时,他本就不曾预备咱们去干那些事,你几时看过大汉将军不站班跑去衙门拿水火棍?”
三人被他这么一说,想起来却是颇有几分道理,不禁都纷纷点起头来。
“若是回去,这百多斤就卖给丁少爷,大伙想清楚才是,一旦丁少爷要咱们办事,那事绝对是大事,大到会掉脑袋的事。”许牛说到这里站了起来,却是道,“兴许那事也不是好事,但咱阿牛认了,总好过天天被那卫所里那些贼厮鸟分派去做腌臜事,一辈子做一件坏事,总好过做一辈子坏事。再说指不定不是坏事呢?”
朱动也站了起来,却笑嘻嘻地说道:“俺就爱吃个肉,丁少爷这里天天有肉吃,俺想着就不走了。”三人无不对他投去极为不屑的眼光,但朱动毫不为意,只是说道,“至于做事,那就做嘛,不对俺就改,不会俺就学……”
“走。”魏文成起身只说了这么一句,便往里走了,刑大合平日话最多的,这时却一言不发跟着魏文成往里走。有些事想清楚了就好,不是每个人都和许牛一样,要权衡一番再作决定,也不是每个人都喜欢跟朱动一样说些口不对心的话。
看着他们四人回来,正在喝绿豆汤的丁一没有什么出乎意料的,胡山那回是刚好凑手,加上丁一当时自己千头万缕没理清楚,于是才出了这下策;他又不是土匪头子王伦,每个入伙都叫杀个人来纳个投名状,若是这样,也真枉费他穿越一番了。
丁一挥手让雪凝带着丫环退下,便任由他们四个站在那里,却也不问为何回来什么,约莫过了半炷香功夫,估计雪凝她们走远了,丁一放下手里的碗,却对他们四个说道:“若要留下,便得做到一条,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无论这命令你觉得对或错,无论这命令你觉得如何大逆不道都好,服从命令,是为尔等天职。做不到的就走吧,别再回来了,若再回来的话,我便要借胡山腰间绣春刀跟你们说话。”
他是直接把话撩白了,若不是实在没时间,收几个手下也不用这么麻烦,行伍训练上半年,培养出他们对这个集体的认同感,自然而然的,服从便成了一种骨子里铭刻的东西,动时提一提便可以了,不用这么急于让他们表态。
但问题就是丁一没有多少时间,离土木堡也就半年多吧,计划是有,装备还没着落,人员这边也没定下来,他不得不直接这么来,反正这几人要是下不了决心,那就重新物色队员好了。
“少爷,可会株连家人?”许牛这表面粗豪的汉子,已自动改了称呼。
丁一摇了摇头道:“我也不清楚,唯一可以告诉你的,那便是绝对不是谋逆也不是弑君,这普天之下没有人比我更希望皇上千秋万岁的了。”这倒是真话,王振对丁一是极不错的,而英宗宠信王振,后来复辟成功还做了个王振的假人来祭奠,所以丁一绝对不可能去干掉英宗。
王振死,丁一还能奋力一搏,按他的人质解救计划尽力而行;若英宗死,那真的就是完蛋了,就连王振活着也是无意义的。
“小的叩见少爷!”那四个小旗想了想再不犹豫,终于拜了下去。
只要不谋逆,皇帝之下就是王振王公公了,跟着丁少爷升官发财,只不过是累些罢了,四人心里无不这么想的。
这却也在丁一意料之中,纳头就拜这种戏码,仔细去想有多少真是为了被拜者的个人魅力?更多的还是利益的吸引吧。
但丁一不怕,他要的就是这短暂的效忠,当这支小队的凝聚力建立起来之后,因为利益而效忠的心理自然就会慢慢淡去,如若这一点也做不到,丁一却是白当那么多年兵、白在特种部队服过役了。
一个个搀扶起来,丁一对他们好声说道:“今日且回家去,自明日开始食宿皆在此处,每旬做得最为出色的,便可回家半日;三年之后,若你我皆活,丁某必有所报。”
“唯唯!”、“唯唯!”、“唯唯!”、“唯唯!”四人都答了,只是答成四声,听着丁一不住皱眉。
“今后称我先生就好,等下回去都去找雪凝支上五两安家银子……卫所那边就说你们入了我办的私塾,要读书,不去点卯了,要寻你们便来这里找就是。若有不妥叫他们来寻我说话。”丁一事无巨细分派停当,却便对胡山说道:“你也去支十两银子,只不过你是有家室的,吃得这般苦么?”
“唯!”胡山毫不迟疑。三年,三年若能升个百户,不,哪怕是试百户也值了,便当就派去驻守边关就是。
他们这时五人,根本就预料不到这三年之间,大明的格局将是如何变化。
至于赏钱,王振赏了宅子还留下许多银子在帐面上,倒是不用操心钱银的事,只是由俭入奢易,反之则难,所以丁一并不打算一下子就给他们太多钱,单纯用钱也绝对买不来可以把后背交给他的袍泽。
丁一看着他们离去的身影不禁微微笑了起来,万事开头难,但总归迈出第一步了。
而第二步很快也有了眉目,这晚忠叔和如玉出去到半夜才回来,却给丁一带回来两大包裹的硫磺和硝石,丁一不禁喜出望外,这才是他熟悉的东西!尽管只是黑火药并不是黄火药,但对于丁一来说,他掌握着这个世界上最好的**。
最佳配方并不是所谓的“一硫二硝三木炭”,尽管到了现代工艺流程还是采用这个比例,但那是因为无烟火药已经代替了黑火药的地位,实际上最佳配方应该为**74.64%,硫磺11.85%,木炭13.51%以重量为比例。
配制黑火药丁一并不陌生,因为在特种部队之中执行潜伏任务,他的掩护身份就是炸药制作人,不但黑火药就算黄火药丁一也很清楚怎么样,只是现在没有条件给他去弄黄火药罢了。
不过最佳比例的黑火药,再进行颗粒状打磨,出来的效果绝对于这时代是够用了。
丁一又取出早就画好的图纸交给忠叔,对他说道:“此物绝对不能外传,实在是立身于世的凭仗。”那是一套打磨黑火药的粗牙磨、细牙磨的模具,以及上下咬合的锻锤状的东西,甚至还有十头牛之类。
因为要将黑火药颗粒化,就得有接近每平方厘米二百到三百公斤的压力,先把其压成药饼,用过木滚、粗磨、细磨、加入石墨抛光等等工序……却不是真的如和面一般,倒水搅拌阴干,掰馍一样掰碎了再找个筛子就能弄出来,那样整出来黑火药颗粒,其效果便只有天知道了。
老管家接过图纸,点了点头便自离去了。
去到第二日那五个锦衣卫来了,却是让丁宅里的下人都掩嘴躲开偷笑,只因他们不知去请教了哪个老先生,一人提了十条腊肉,五人就是整整五十条腊肉,一时间所过之处尽是腊肉味道。
这倒有个名目,自郑玄注经就示明的学费:“束脩,十脡脯也”
丁一虽有恶补这时代的习惯,但毕竟是个穿越客,与那些国子监的举监生辩论,也不过是等待时机将他们引入自己设计好的局里罢了。看着提了五十条腊肉前来的五人,真是一时有点摸不着头脑,这丁宅也不缺这点东西,而且一人十条,显然是某种礼节。
万幸老管家在他身边低语道:“这五个货色是想来读书了,当年少爷去开蒙,也是这般……”
丁一才明白原来是这么一回事,本来他只是教这五人去卫所寻个这样的藉口罢了,让他们唤自己做先生,也不过是现代军队里教官的变体。只是这五个锦衣卫要这么干,丁一倒也不反感,师徒关系在这个年代还是相对靠谱的。
再说若是他日有机会,过一把校长的瘾,似乎也是不错?
所幸丁一还算清醒,马上把思绪拉了回来,对着五个行礼的锦衣卫扶了起来,却对他们说道:“为师便收下你们五人,以后白天操练,晚上识字读书!”当然丁一不会去教他们背论语,但至少学点数学基础、识字读懂军律还是必要的。
其他四人还好,特别是胡山小时候也是读过一段时间的书,倒也不太怕,只是那朱动听着便惨叫起来:“先生,不是吧?俺最怕读书了!”
“先绕着后院花园跑上两圈吧,昨晚才说过的,服从为天职,睡一觉你就忘记了?”丁一笑容满面地对朱动说道。
服从为天职,只有具备了这点东西,才能实现怯者不退勇者不前,这便是一支部队的根本,哪怕只有六个人,具备了这样的烙印,它也是一支部队;就算有千百人,若是没有这点根,那它仍是乌合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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