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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永镇广西(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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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到瑶族准备好的房子之前,丁一本来想说一下杜子腾的,来这里又不是来打仗,着实不宜和瑶人的关系搞得太过恶劣,至于文胖子这厮,丁一很清楚,他是怕由杜子腾去和对方交涉的话,只怕真的会动起手来,所以他来没皮没脸去和那几个瑶人混扯一通,真在瑶寨和人家动手,文胖子是绝对干不出这事来的。
但来到瑶人安排的房子,或者说所谓房子的前面,丁一就不打算说杜子腾了。以一个职业军人的眼光,换成丁一自己,也必然要构筑防御工事的。依深山密林而居的瑶族住房,采用有是棚居。
什么叫棚居?华夏城镇里,难民、贫民搭的窝棚?没错,差不多就是这样:是用杉木条支撑屋架,屋顶盖草和杉皮,周围以小杂木和竹片围壁。也就是在房外一刀捅进去,绝对是通透而过的,而里面就是依山挖洞,白天在这窝棚活动,晚上进去睡洞里。
这要让人堵上了,真的跑都没地方跑吧?要说外面这棚居是用石条、石块垒起便还罢了,小杂木和竹片啊,别说刺客,有条没冬眠的蛇,黑灯瞎火都能游进来啊!这还比不上个帐蓬靠谱呢。所以杜子建才安排那个负责警卫的连队,开始挖掘工事。
先挖出壕角,插上削尖了的树枝充当拒马,,山上密林,别的没有,木头多得是,砍了木桩扎起来,再垒出胸墙;然后是排水沟、交通壕、坑道指挥所、高处的观察哨……基本上到了金乌西斜的时候,一个连阵地就构筑完了。
而在干这些之前,杜子腾他们不可避免的,就是把人家瑶族人准备的房子,给拆了,要不是深山老木之中,要平一块地方出来构建阵地,也是蛮麻烦。这也就难怪那些瑶族人有意见。换谁没意见?准备好房子招待客人,客人二话不说把房子推了,百多条汉子在那里挥舞工兵铲挖沟,谁乐意啊?
不过丁一可不认为自己跟评书里还是小说的主角一样。随便住下,然后就能屁事也没有,还获得瑶人的友谊云云。当阵地构筑好了以后,丁一坐在坑道边上的小马扎上,那种安全感,绝对不是那个棚居所能给予的。
别说有杜子腾在,就单是李云聪跟着,安排士兵轮流去洗漱也好,值勤岗哨也好,自然是不必丁一去操心的了。以至丁一竟发现。他难得有闲,欣赏这原始山林的景色来,所谓偷得浮生半日闲,不外乎如是。
“先生。”刘铁跑了过来,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马背上把吉他盒子拎了过来。或者说出发时,不知道他怎么就把这玩意带上了,但不管怎么说,这霞彩满天,秋风爽朗,山石峥嵘,抱起吉它在山林之间。浅呤低唱,倒也是一件让人开怀的事。
所以说,狗腿子也不是人人当得的,丁一出发时一脑子都是怎么跟瑶王谈,绝对不会想到带把吉他的,偏偏刘铁就想到了。丁一撩拔着琴弦。一串串熟悉的和弦流淌出来,他禁不住低声音哼唱着那些属于将来也同属于他的过去的歌曲。
从“难免曾经跌到和等候,要勇敢的抬头……”到“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他渐渐地在自己的歌声,肆意放纵起来。身边的士兵,听着这新奇的调子,直白的歌词,也纷纷地在边上跟着哼唱着。
当丁一玩疯了,开始嘶吼起:“千杯酒已喝下去都不醉!何况……”那些士兵大都是广东籍的,听着粤语的词儿,愈是亲切,更兼那摇滚的节奏,很容易就让人投入,特别是年轻人,特别是年轻人聚集的团队,他们在丁一唱完之后,纷纷要求再来一次,这让丁一很有成就感,尽管连他自己也感觉到有些跑调,可是,谁在意呢?
许多夜来投林的宿鸟,都被这群热血的男人粗犷的嗓音吓得纷飞远离,只不过这一次当唱到“泪眼已吹干”时,丁一把手按在琴弦之上,左手握着拳头高举过顶,一下子身边那三十来个士兵都闭上了嘴巴,他们是军人,是受过大半年正规操典训练的军人,并且在二万人里表现最好的军人,玩得再高兴,当看到丁一作出这个战术手势时,无一例外都停下来。
“……无力再期望,啊?”一个悦耳的声音在山林间响起,她好奇地用着广东话问道,“很好听啊,为什么不唱了?”她大约离这个临时构筑的连阵地边缘有十来米的距离,正从树丛间露出脸来,鲜艳多采的头巾,明亮的银饰,还有比银饰更明亮的动人双眸。
她全然不知道,在她的身后两步处,巫都干已抽出黑色的小斧。
“你会说广东话?”丁一把吉它递给身边的刘铁,抬起手示意他们不用紧张,刘铁接到吉他,马上接替了指挥,分派那些士兵进入各自的阵地;而丁一则冲着那林间的女孩走了过去,巫都干慢慢地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然后用询问的眼神望向丁一,后者轻轻地摇了摇头,于是巫都干伏下身体,没入枯黄的长草之中,就象一只幽灵。
瑶族的少女笑了起来,那是一种山林之中,无拘无束的欢乐,没有笑不露齿的讲究,也没有含蓄的礼仪,她开心,便笑,她说:“不难学,拉珈、布努、勉、官话、广东话……”她还列举了广西的另外一些方言,统共不下二三十种,“……妹伦都会说!”
“你很聪明,我都不太会说。”丁一走近了,看着这女孩大约也就十三四岁的模样,约摸五尺出头的高矮,只是一张瓜子脸生得小巧,看去上却仍显得修长苗条,“你喜欢唱歌?刚才都是在学我们唱,不如,你也唱一支给我们听听,可好?”
那女孩倒没有什么羞涩之类的表情,很爽朗地回答道:“好啊,只是你不会说拉珈,就没法用那琴来弹了。”
丁一看她模样可爱,不禁笑了起来,伸手想去揉她的头发,但马上方才醒觉,她不是丁如玉,也不是天然呆,也不是,远在淡马锡的雪凝,这便让丁一毫无征兆地突然伤感起来,时间慢慢地改变着一切,许多人,许多事,都和原来不同了。
丁如玉已经是大明年代第一位女将军了,披甲顶盔,麾下虎贲万余镇守关外;天然呆已经很久没有再吵着要丁一陪她去行走江湖,行侠仗义了,那个战地医院似乎是她所属意的新玩具,吸引了她所有的注意力;至于雪凝,丁一很久都没有想起她了,如果不是刚刚那习惯性想伸手出去和对方玩闹的下意识动作,雪凝这个曾经在他心中占据了不小位置的女孩——至少他不愿失去她,方才要把她送到淡马锡去——现在,怎么样了?
“你想起了你的妻子?”妹伦望着突然间笑容凝在脸上的丁一,用她那银铃般的声音问道。
丁一的笑容便有了些苦涩,他抬起头,冲刘铁招了招手,后者便充份体现了一个狗腿子敏锐的心思,取过吉他奔了过来,丁一从他手中拿过乐器,低声对他说道:“记得提醒我,该把雪凝接回来了,却是亏欠她良久啊!”
听着他这话,刘铁却有一份如释重荷的轻松,低声道:“先生,雪凝姐能有您这句话,也算不枉她一份痴情了……雪凝姐是有信来的,只是每封信上,都再三叮嘱,教弟子不许在先生面前提起她,她说,先生心里,装的是家国,是苍生,她不能乱了先生心。”
丁一听着,只觉得鼻子发酸,只是无言地点了点头。刘铁很识趣,马上就籍故要去看看岗哨跑开了,可是丁一已经没有和眼前这个靓丽的瑶人少女搭讪的心情了,他过了好一阵才缓过来,强笑着对那唤作妹伦的瑶族少女说道:“小娘子见谅……”
“你没有哥哥说的那么坏噢。”少女明亮的眼睛,似乎有着某种直视人心的本事一样,她说,“肯为女人悲伤的男人,就算不太强壮,总归不会太坏……”她侧着头这么说道,“……再说,汉人又不用打猎,你可以去读书,你识字吗?”
“大概还知道一些。”
妹伦握着小拳头挥舞着,对丁一说道:“那就要勤快地读多些书!听山外过往的货郎、客商讲,只要考到秀才,就可以不用干活,每个月去领米了,你勤快些,好好地读书,也能活下去的!”
丁一没有什么心思接腔,尽管这很有语言天赋的小女孩,对山外的事并不太懂,居然认为汉人的官,因为不会打猎,也要为了活下去忧愁,说话之间透露出一种很可爱的感觉,但丁一没有心情,真的没有心情。
“好了,我要回去了,是阿哥使我来找你,叫你们过去吃饭,这今晚上,下足了盐的鸟酢、熏牛肉,还有烤肉,快来,快来!”她蹦跳着,却示意丁一弯下腰,凑到丁一耳边说道,“我阿哥会找人,在吃饭时找你切磋,你千万不要答应,我看他叫了铁卵和四仔他们,铁卵却是赤手打死过成年老虎的,四仔单人就掐死了两头野猪,你别下去和他们比试,你教他们来比唱山歌好了,他们唱得没你好听,嘻嘻……”说罢,她便蹦跳着跑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