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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七十八章 和曹操论花

作者:一级烟枪王        书名:三国小兵之霸途        类型:历史军事       直达底部↓       返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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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七十八章 和曹操论花

    刘易和曹操,其实早已经见过多次了,最早的一次,是跟随刘备义军和黄巾军作战的时候,刘备和曹操也有过一点交往,刘易自然是也见过曹操了。不过,那时候,刘易还真的就只是一个小兵,混在一众士兵当中,曹操也不可能会和刘易专门认识的。后来,便是偶尔的远远看见,以及近段时间在朝堂上看到过他。但要说和曹操的正式见面,其实这还只能算是第二次。

    第一次,便是刘易为了帮高顺从怡红楼赎出高顺的相好时候,当时刘易正好和袁氏兄弟相对持。那时候,曹操虽然和袁氏兄弟是好友,也的确是站在袁氏兄弟的立场上说话。但是,曹操当时的确是有为刘易和袁氏兄弟做和事佬的想法和说法,最终刘易自己及袁家兄弟他们谁也不肯低头,便造成了刘易现在和袁氏兄弟不死不休的情势。

    当然,依当时的情况来说,刘易为了能够收服高顺,势必非要从怡红楼赎出那沈然小姐不可,那只是刘易和怡红楼的关系,可是袁氏兄弟却非要为怡红楼强出头实在是毫无道理,所以,刘易也是不可能会向袁氏兄弟低头的。那个时候,刘易烂命一条,唯有拼一拼才让高顺看到自己对他的情义,才有可能收服高顺为自己所用。这不?也算是拼对了,不但收服了高顺,还把原本不可能收服的颜良和文丑也强行从袁绍的身边拉走,最终也收服在自己的麾下。

    呵呵,说起来也幸好,幸好这个曹操当时并没有把这个和事佬的角色扮演好。若真的让曹操化解了自己和袁氏兄弟的冲突,那么,刘易也势必没能把颜良、文丑两将收服在麾下了。同时,还有和高顺的关系,如果不是经历过一些患难与共,让高顺看到自己为了他可以连命都不要的话,高顺未必就肯真心实意的追随自己,极有可能,高顺还是会回并州,继续追随他心目中的无敌战神吕布。

    所以说,一饮一啄,莫非天定。有时候,是祸非福,或者又是祸非祸,还真的很难说。

    不过,怎么样都好,以当时的情况来说,刘易的确只是一个一文不名的小小义兵,哪怕是被袁家兄弟的手下活活打死,恐怕都不会有人为刘易感到可惜伤悲,不会有人为刘易流一滴眼泪。但是曹操却依然愿意为自己说上几句话,也不管曹操到底有何目的,但是,这应该也算是一种情分了。

    刘易,对于曹操的认识,本来便是仅限于历史,但是见过曹操之人后,发现这个曹操之所以可以成为乱世中一统北方,奠定三国中实力最雄厚的魏国基础,那的确是曹操有着一种有异于常人的气度及眼光,有着一种常人没有的独特的人格魅力。也正是如此,曹操的身边总会有许多人愿意誓死追随他。

    就像刘易,如果刘易并不是一个未来人,就只是按这三国时代中的古人思想,在那种时刻,曹操站出来为自己说一两句话,一般人还不对曹操感恩戴德?特别是古人大多数人都有着什么滴水之恩涌泉想报的思想,以后就算不追随曹操,怕都难以狠得下心肠来和曹操为敌。

    那个关羽,可能就是因为被曹操的人格魅力所感染,最终在华容道上放过曹操一码。

    所以,当时刘易把“临江仙”念出来,让戏志才返回怡红楼,除了想要恶心一下那些所谓的文人雅士之外,还特意交待戏志才,要在曹操的面前亲口念出来,把这首“临江仙”送给曹操,作为还曹操这一个情分的礼物。

    现在曹操突然登门,却是刘易和曹操第二次正式见面。

    看在曹操并没有旧恶的份上,刘易倒觉得招待曹操要比接待那些前来奉承拍马,想为他们自己今后谋一条后路的朝庭官员好得多了,至少,这曹操似乎也并不像是来奉承拍马的。

    这个曹操,还真的气场十足,他还真的没有把自己当外人,他一听刘易吩咐侍女准备设宴事宜,他便阻止刘易道:“等等,这宴不用忙着设。太子太傅,近段时间,曹某听外间的许多人都说太子太傅才貌双绝,能文能武,年少风流,还金屋藏娇……素来才子佳人的故事,便不会缺少,还听说,你家里就藏着几位美女……嘿嘿,曹某很好奇,有个不情之请,不如,就请她们出来,让曹操一见,恐怕就不用太子太傅再设宴款待曹某了。”

    “呃……孟德兄你这是?”刘易听这曹操居然才和自己一见面便说出如此唐突的话,先是猛给自己戴高帽,然后突然说要见自己的女人?到底有何居心?莫非……这家伙,果然不愧负有好色之名。

    “哈哈……”曹操见刘易一下子呆住,不禁有点放浪的大笑起来道:“秀色可餐也!”

    “行了,跟你说笑呢,今天曹某来,可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并不是来想讨刘易兄弟你的一杯水酒的,而是受人之托,想请你去付一个宴会。”曹操接着说,不过却把称呼从太子太傅改为和刘易称兄道弟,把关系拉近了一点,然后压低了一点声音道:“正值这华灯初上,万家点火的时候,夜间的美好生活也正要开始的时候,刘易兄弟你不觉得是不是不应该老待在家里,是不是应该到外面去见识一下洛阳京城的真正美好之处?我可听说,老弟你近段时间里,晚上都没有出过家门,可有此事?”

    “额……”刘易还真的被这个曹操的言词给呛了一下,这丫的,害刘易还以为这家伙敢色胆包天,自己都未曾打他家中女人的主意,他便胆敢公然的前来调戏自己的女人了呢。不禁对他苦笑了一下道:“孟德兄你还真有点天马行空,受人所托说来请我就请我,却要跟我开起这样的玩笑……”

    不是刘易的思想邪恶,把曹操想得那么的色胆包天,胆敢来打自己女人的主意,而是刘易本就知道曹操这家伙,见到美女也是一个走不动的家伙。而且,刘易也知道,像曹操这个毕竟都是在大富之家长大生活的人,特别是和袁氏兄弟那么相熟,有过许多荒唐故事的人,不得不让刘易有点想歪。再说,曹操和袁氏兄弟他们,共同一起玩呷女人或者私底下交换一些女人来玩乐应该也是常事。

    “嘿嘿,曹某可不是和你说玩笑,说要见你家里藏着的女人,只是想看看老弟你是不是也像袁家兄弟那个熊样,是不是也是俱内怕老婆。”曹操摇头晃脑的道:“说到眼光,我曹操还算是不错的,只要让我一看,便知道那女人是否是那一种彪悍之妇,如此,曹操才可以想办法帮老弟你找一个借口,好跟我一起出去快活,也好不让曹某不负别人所托,把你请去啊。”

    “哈哈,那袁家兄弟果真是怕老婆?”刘易也不禁被曹操说得一乐,挥手道:“如此,那就走吧,你孟德兄亲来请,别说是受人所托了,便是你自己请,我也二话不说,随你同去。”

    “要得要得。”曹操忽然眨了眨眼睛道:“话说,有时候曹某还真有觉得,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偷。家花不及野花香啊,刘老弟你还是先找一个借口,先去跟你家里的女人说一声,今晚就不回家了,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哈哈,孟德还真是一个妙人。”刘易笑道:“可我觉得,野花还是不及家花纯良,野花也未必会比家花漂亮。就好比,野花是由外表散发花香,而家花,却是含而不露,那香,是内在的,美在心里,好在内里。”

    “哦?看来刘老弟好象还深有体会啊,估计是老弟你的家花太过卓越,让你着迷了。”曹操转身,作了一个请的姿态,请刘易出门道:“那就请吧,不管什么花,今晚都由你作主,你想回家品家花也可以,随曹某去摘野花也行。”

    刘易还是招手叫来一个侍女,低声对她耳语一翻,刘易虽然不至于怕老婆,但是自己突然离家付宴,觉得的确应该和家里的女人说一声,不能一声不吭的便离家而去,免得她们找不着人。

    这个时候的曹操,也是一个不喜欢计排场的人,没有骑马也没有坐马车,就只是带着几个亲卫。

    不过,这个时候,应该不会有人对曹操不利,所以,哪怕是不带亲随,他自己一个人走在大街上都不会有什么的危险。可是刘易却不同了,这曹操没有告诉自己要去哪里,又是受何人所托要宴请自己。看曹操,似乎还有点神神秘秘的样子,问他也不说,只说到了地方自然便会知道。所以,刘易不得不小心,还是把十八亲卫叫上。

    这个时候,刘易在洛阳,可以说是实力最薄弱的时候。

    颜良、文丑带着几百人护送银两到涿郡涿县大泽坡去了,而典韦,也是护送银两到宛城交给赶到宛城接运的甘宁,现在他们都还没有回来。所以,刘易现在的身边,连一个大将也没有。如果不是现在洛阳的形势没有早前一段时间那么的剑拔弩张,刘易还真的向王越借他的那些弟子杀手来做自己的护卫了。现在,想去请王越一起来,可是又来不及了,总不好和曹操说自己怕死,得要让他等一等,待自己先去请一个保镖吧?

    刘易和曹操,的确是没有什么仇怨,这个曹操并没有要暗害自己的理由。但刘易和曹操的确也只是交情泛泛,虽然大家一见便像很谈得来的样子,可是,总让刘易觉得,实情恐怕未必就是如此的和谐。毕竟和曹操交好的那些人,大多都是和自己不对路的,也难免这个曹操会为了朋友而陷害自己一把,所以,刘易也不得不小心。

    以刘易现在的武功实力,的确不怕有什么的意外。但就怕别人给自己使阴招,明枪易挡暗箭难防,真要发生意外的时候,自己也是双拳难敌四手,不管在什么时候,刘易都不想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大家都是步行,一边走一边随便的聊着,穿街过巷。

    这一次,还真的是刘易从来都还没有来过的地方,曹操把他带到了一条有点幽深的街巷,到了一座府邸的前面。

    这府邸,在门前挂着两只大灯笼,大门上的牌匾上写着清心宛三个大字。

    “清心宛,是洛阳城里排名第二的青楼,除了怡红楼就是它了。”曹操给刘易介绍一下道:“说实在的,清心宛的小姐并不比怡红楼的差,甚至还更受欢迎。因为,在这里,只要你有钱,最红最漂亮的小姐,你都可以召来侍寝,不像怡红楼那样讲究。嗯,说好听一点,怡红楼那里的小姐有格局情调,个别的小姐,只卖艺不卖身,但说难听一点,就是婊子立牌坊,尽干吊人胃口的事,那些去怡红楼没有占到便宜的家伙,会转头就来这清心宛,找小姐发泄发泄一下心里的邪火。”

    “呵,孟德兄对洛阳这些烟花之地倒是很熟悉啊,想必经常来?”刘易听曹操说得,好像有点愤愤不平的样子,似乎怡红楼的小姐,也吊住了他的胃口,让他感到不爽。

    “唉,都是年少轻狂的事,现在,人老了不少,再加上前段时间离开洛阳到外地去做济南相,算起来,也有一段时间没有涉足这些烟花柳巷之地了。”

    “嘿嘿,想必以孟德兄的一表人才,再加上孟德兄你的风流才华,在青楼里应该也是所向无敌吧?”刘易听曹操拿怡红楼和眼前和这清心宛来作比较,心里不禁一动,想到了某些事,套他话道:“孟德兄虽说怡红楼的小姐是吊人胃口,可是那是对于别人来说的,我就不相信,会有哪一个青楼小姐能不让孟德兄你的才华所倾倒,嘿嘿,说不到,金屋藏娇的还是你呢。”

    “嗯?莫非刘老弟你听说什么?”曹操果然神色一紧的样子道。

    刘易故作神秘的问:“老实说,当初洛阳第一红姐来莺儿,孟德兄你藏去哪了?我每次去怡红楼,都听说那来莺儿小姐是如何如何的才貌双绝,是一个大美人,可惜却无缘一见。”

    “什么?你、你怎么知道是我……”曹操的脸色真的有点不自然了。

    嘿嘿,死相!看你还敢一见面便开口说要见自己的女人?现在轮到自己说要见你的女人,看你紧张不紧张。

    实际上,刘易还真的常常听人念起来莺儿这个曾经的洛阳第一红姐的名字,念得刘易的耳朵都起茧了。没错,就是卞玉。

    卞玉现在搞的这个歌舞团,在声乐歌艺上,可以说是基本没有什么的缺陷了,光是听她们弹唱,刘易这个未来人听了,都没法挑剔出什么的不足之处来。但是,卞玉总觉得缺少了一点什么,常常都在刘易的面前念着说,如果来莺儿姐姐在这里便好了,有她的指点,肯定会更加的完美。

    其实缺什么呢?刘易觉得,应该就是缺少舞蹈,或者说是卞玉的舞蹈功力还没够,没能够通过肢体语言去将一些思想感情完美的表达出来。

    这古时代的人,其实看比听更加的重要,一曲再美妙的音乐,一把再好听的歌声,似乎都不及那些美女的一段舞蹈来得更加让人激奋,因为,舞蹈给人的是最直接的视觉冲击,直入人心。

    所以,刘易听卞玉念得多了,现在再听曹操这么一说,禁不住便想向曹操打听一下,他把来莺儿金屋藏娇,把人藏匿到哪里去了。

    刘易看曹操的神色,知道的确如历史上一样,来莺儿的确是落到了他的手上。

    刘易低声道:“我和怡红楼的管事魏采开始虽然闹得不开心,但是后来我酝酿来的怀春美酒就是让他帮忙拍卖的,来莺儿小姐的事,就是他向我透露的。”

    “呃,刘老弟,此事可千万别再传第三耳,我曹孟德拜托你了。”曹操一听,心里便释然,但却更紧张的向刘易施礼,一脸认真的道。

    “呵呵,这个好说,我刘易也不是多嘴的人,我也只是好奇而已,因为能让这么多人念想的一个青楼女子,她究竟出色在哪里呢?”

    刘易自然知道曹操紧张的原因。要知道,那个来莺儿,想打她主意的人都不知道有多少,曹操赎走来莺儿的时候,都是冒着极大的危险的。因为,那时候的曹操相比起现在的曹操来说,更加没有什么的势力可说,如果被人知道曹操就是赎走了来莺儿的那个人,怕他的麻烦便不会断,甚至会连他的性命都会有危险。

    现在还好一点,因为曹操现在怎么说都算是朝官了,身份地位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言。

    但纵是如此,曹操现在也还是不敢随便让人知道来莺儿便是在他的手上的。最主要的一点,因为来莺儿可是皇上钦点要选送入宫的美人,来莺儿之所以肯让曹操为其赎身,便是她不想被送进皇宫,做一个毫无人身自由的妃子。再说,以她一个犯妇的出身,青楼小姐的身份,哪怕真的受皇上所宠,在皇宫里都是没有地位可言的,所以,她非常清楚的意识到,绝对不能被送进皇宫里去。

    曹操就是适逢其会,当时也就是他算是得到了来莺儿的信任,才会答应让他为来莺儿赎身。当然,其中都不知道给了多少好处给那个魏采,魏采才会答应让来莺儿离开怡红楼。自然,魏采也没敢隐瞒益阳公主,他还是要靠益阳公主挡着才可以躲开皇上的追究。

    反正,这事儿,曹操现在还真的不敢让全世界都知道。不说皇上现在卧病在床,万一让皇上知道了当初是他曹操赎走来莺儿,和皇上抢女人的话,皇上一生气起来,哪怕是卧病在床,要拿他曹操问罪,这天下之大,怕都没有他曹操容身的地方。所以,也不由得曹操不紧张。

    “每一个女子,都会有她们的出色之处,如果刘老弟你要这样问,我曹操还真的很难说得出来。我曹操只知道,我真的真的很喜欢她,这种喜欢和对我妻子或者是别的妾侍的感觉不同。反正,我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就好像被雷击了一下,她的影象,刻骨铭心的印在了我的心里,从此再也忘怀不了。”曹操见刘易答应了自己不会乱说,又听刘易说对这个来莺儿那么的好奇,很想知道来莺儿的出色之处在哪里,不禁一脸情深的说道:“反正,我对着她,每时每刻都会有一种心跳加速的感觉,日日看日日新鲜,百看不厌,心里疼着念着她,只想看到她开心,看到她开心的时候,我的心也像乐开了花,看到她哪怕是蹙一下眉头,我的心里都会刺痛一下,怎么看她,浑身都是出色之处……”

    刘易听曹操这么说得,不禁都感到有点肉麻,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呵呵,还真的想不到啊,这个曹操居然会对这个来莺儿如此的一往情深。也难怪,这个来莺儿后来偷人的时候,这个曹操会为之伤心流泪,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可以让曹操流泪的女人啊。

    “不满刘老弟你说,她在我的眼里,就是天上下凡来的仙女,前世,可能我就是牛郎,她就是七仙女,今生今世来和我团聚的。她那么美,那么纯良,那么可爱,她喝水我怕她会呛着,吃饭也怕她会噎着,哪怕是走路,我也怕她会摔倒啊!”

    曹操没完没了的,一脸陶醉的说着。

    刘易听了也觉一阵的头晕,不由笑骂道:“好好,那来莺儿全身都是出色之处,她到底是你的女人呢?还是你的女儿?喝水怕她呛着,吃饭怕她会噎着,走路也怕她摔着……噢,老天,我看你是没救了!”

    “嘿嘿,这是事实嘛……”

    “咦?不对!”刘易的脑里忽然又灵光一闪,似乎又察觉到曹操所说的话中,有些东西让刘易感到有点不对劲,有点怪怪的。

    “什么?哪里不对?”曹操见刘易的疑问有点突兀,不由冲口问。

    刘易故意一拍大腿道:“对了,听你说了这么多,怎么全是你说她的好,你对她的好,那来莺儿对你怎么样?嘿嘿,想必是金童玉女,你们在一起肯定是如胶似漆,只慕鸳鸯不慕仙了。行了,你别说了,再说,我还真的要羡慕妒忌恨了!”

    “唉……算了,别说这个了。”刘易一说这些,曹操那如痴汉一般的神情便刹时定住,好半响才流露出一丝苦笑道。

    曹操不想说,刘易却偏要问道:“哦?发生了什么事?莫非不是小弟所说的那样?”

    “我也很想和她修成正果,一起只羡鸳鸯不慕仙,可是我一见到她,便心跳加速,手脚都忍不住的颤抖,她说什么,我便是什么。她说好的,我便去做,她说不好的,我却生不起违抗她心意的心。”曹操也不怕和刘易交浅言深,又或者他平时很少和别人说这些事,现在刘易又知道了来莺儿便在他的手上,所以,他的话便像是缺堤的洪水,滔滔不绝的说出来。

    “两年前,她就跟我约好了,她愿意让我为她赎身,主要是为了不想被送进皇宫里。她要我答应她不能对她用强,如果某一天她也喜欢上我,便什么都依了我。而且,她也是一个非常好强的女子,外柔内刚,为她赎身的钱,其实就是她自己的。两年前,那时候我也只是一个浪荡子,一下子那里有那么多钱为她赎身?可是我不知道要怎么样才能让她也喜欢上我。对待别的女人,我有千种万种办法,可是在她的面前,我的头脑就会失灵,连一首诗都难以作得出来哄她欢心。我只知道,她很喜欢跳舞,很喜欢乐曲唱歌,我也想过要从这方面入手来讨她欢心,可是我五艺偏不懂声乐,五音不全啊,唱歌也不好听,至于跳舞嘛,一个大男人,怎么会那些东西呢?”

    刘易倒有点明悟了,原来,这曹操居然还只是一个一厢情愿的家伙,原来那来莺儿还没有让他得手啊。或者说,那个来莺儿至今都还没有真正的喜欢上这个曹操,而曹操居然还真的同有用强。嘿嘿,这还真是一件怪事了。这个来莺儿还真的有点特别,恐怕还真的是一个非常有自己主见的女人,外柔内刚,有着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不肯随便为了什么而放弃心里的信念。这样的奇女子,刘易还真的有点心动,想让曹操带自己去见她一见,看看她是否真的如曹操所说的这样,那么的完美无缺。

    “真是一个奇女子,被你说得我都心痒痒,想要见她一见了。”刘易也学曹操在自己家里的那样,很直接的说道。

    “想要见她没关系啊,她就在洛阳,随时都可以。”曹操似乎没有看出刘易是否有什么的居心,像没有什么防备似的,或者,他还真的是被这所谓的爱情冲昏了头脑,智商直线下降。

    “真的可以?到时候,我可能还要带一个人去见她哦。”刘易现在对那来莺儿的确是非常好奇,但是在没有见到来莺儿真人的时候,也还说不上真的有什么的居心。

    “带谁?”

    “就是卞玉卞娘,她对这个前一任的洛阳第一红姐非常的崇拜,有些舞蹈声乐方面的技艺想请教来莺儿小姐的。”

    “哦,带她啊?可以是可以,不过……”曹操似乎有点欲言难止的样子,想了想道:“你得要帮我想想,情况你都知道了,你说,现在的情况,我要怎么样才能打动她的心呢?”

    “啊?这我怎么知道?毕竟,每一个女人都不同,她们的想法也不一样,我能有什么办法?”

    呵呵,想让曹操开口请求请问还真的不容易,刘易本应该要帮他想想办法的,可是,刘易还真的说不出一个理所当然来。

    “不行!我现在的忍耐性已经到了极限了,如果还不想办法让她依了我,我怕会忍不住便要……”曹操没好意思把用强两个字说出来,有些许尴尬的道:“跟你说的那个,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偷,其实还有一句,就是偷不如偷不着。可是现在,当真是偷不着的时候,这心里啊,就像被猫爪子挠痒痒似的,很不是滋味。”

    “呃……”刘易看着曹操这个一脸坚决的样子,怕是自己不给他支支招,他恐怕便是真的不肯带自己和卞玉去见那来莺儿了。

    办法刘易真的没有,不过,却可以帮他分析分析。

    “好吧,那我想想。”

    刘易把前世在一些野史上所看到有关于来莺儿的事想了一遍,知道来莺儿绝对不是真的不想嫁人,不想要男人,因为她都和曹操的一个手下亲兵相通,累得曹操破天荒的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为女人而流泪。

    如此看来,这来莺儿必定不是一个什么的贞洁烈妇,她现在没有依从了曹操,怕是这个曹操还没有找到切入点。

    “追一个女人,让一个女人喜欢上自己,最主要的,就是要投其所好。”刘易一边想一边说道。

    “这个知道啊,她就非常沉迷于跳舞,现在,她每天大部份的时间,都是在练着舞蹈……”

    “这就对了,你就只能从舞蹈方面入手啊。”

    “可是这些东西,岂是我们大男人去做的?难不成?现在要让我学会跳舞?没有这个道理嘛。”曹操不以为然的道。

    别说是三国时代了,哪怕是明清这两个最接近后世的时代,除了一些异族土著人,哪一个汉人大男人会学跳舞?男人跳舞给谁看?再说,古时候的舞蹈和后世的舞蹈完全是两俱概念。

    “所以,你才更加要投其所好,如此才可以显出你与众不同,才可以让她对你另眼相看啊。”刘易不由反了反白眼道:“相信那来莺儿对你都已经有了感恩感激之情,只要你把这种感情升级一下,便是她答应依了你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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