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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89踏着樱花而来的偏偏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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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黛儿和兰卡一样,除了员工餐厅还有私人餐厅。
一进餐厅,苏樱就忍不住了:“陆成灏,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想和你吃顿饭而已。”
“对不起,看见你我就没胃口。窀”
“你要没胃口就坐着看着我吃。”
陆成灏说罢抓住苏樱的手强行让她坐到椅子上。
苏樱很不争气的有点想哭。
以前,她只要一和他闹别扭,陆成灏总是想方设法请她吃好吃的。
她总会赌气的说:我没胃口。
陆成灏就会像现在一样,霸道的,痞痞的说:没胃口就看着我吃。
而以前,苏樱看着看着就开始吃起来。
吃人的嘴短,吃完基本气都消了。
苏樱没想到,那时候自己那么好骗。
所以,苏樱打算,这一顿,她坚持不吃!
虽然……这一桌都是她爱吃的东西。
什么糖醋肉啊,香辣虾啊,小鸡炖蘑菇,叉烧鹅,拔丝芋头!
苏樱咽了咽口水。
没想到几年没见,陆成灏还是一如既往的阴险。
以为用几个她爱吃的菜就能摆平她吗?
“你真不吃啊?”陆成灏故意加了一块糖醋肉在苏樱面前晃了晃。
苏樱给了他一个白眼,然后扭过头。
“好啊,那下午跟我出去的时候可别喊饿。”
苏樱瞬间皱眉:“我下午干嘛要跟你出去。”
“你今天跟我去参加一个婚礼。”
苏樱冷笑:“笑话,我凭什么要跟你参加婚礼。”
“是冬瓜的婚礼。请帖都在我这边。”
“孙启冬?”苏樱脱口问。
“对啊,就是孙启冬,你知道新娘是谁吗?是老班头的女儿冯甜甜?”
“那个爱哭鼻子的小甜甜?”
陆成灏点头。
天哪,他们两个怎么会凑到一起去,孙启冬是同他们一起长大教会孤儿院的孩子,不过十四岁的时候被他的舅舅带回去了,小时候,他又矮又胖,所以有个绰号叫冬瓜,而且从小爱惹是生非,还同苏樱打过架。冯甜甜更是个妙人,是苏樱中学那所学校校长的女儿,从小就爱哭鼻子,同苏樱做过同桌,娇滴滴的不得了,但是成绩却非常好,很受大家喜欢,十足的乖乖女。”
这两个人在苏樱看来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竟然要结婚了。
苏樱感慨了一会儿,想,不对啊,她和陆成灏的关系还没有好到一起去参加婚礼吧。
而且要是他们两个去,大家肯定会误会的。
孙启冬比苏樱大一岁,虽然他离开孤儿院的时候才十四岁,但是那时候,大家就都知道她同陆成灏十分要好,要是一起回去,肯定被误会。
“我包个红包,你帮我带过去,我就不去了。”苏樱说。
尽管心里有点抱歉,但是她还是不去为好。
“冬瓜叫我们两个唱婚礼祝福曲,我答应了。”
“什么?”
苏樱生气:“陆成灏,你凭什么帮我答应啊。”
陆成灏说:“你要是不想过去,自己打电话给他,到时候人家必定以为你苏樱一招嫁入豪门不屑结交他们这种童年的玩伴了。”
上了陆成灏的车子,苏樱才想起来。
不对啊,冬瓜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结婚了啊。
因为当时自己是假结婚,所以也没有请以前的朋友。
何况涞水镇那样的小地方,消息闭塞,也不可能知道自己嫁入豪门了啊。
苏樱这才知道,自己又被陆成灏诓了!
刚上车没多久,总裁大人就打电话过来了,说晚上有个酒会要晚点回去,晚上叫司机老马接她先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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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樱顺势说今天正好要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回了涞水镇,晚上会搭车回s市,然后打电话给老马。
容靳修也没问什么。
估计总裁大人现在太忙了,也顾不上她,苏樱松了一口气。
她真怕总裁大人会追问。
“为什么不告诉你们家大总裁你是跟我去参加婚礼?”
苏樱拿眼睛瞟他,嘲笑:“你告诉柯家千金你同我去参加婚礼了吗?”
陆成灏嘴角邪气:“你说的对,我自然不会说的。”
苏樱皱了皱眉,好像哪里不对,说的好像他们两个秘密幽会似得。
她只是不想总裁大人想多了。
而且她好不容易进入市场部,要是因为陆成灏,总裁大人改变主意了,就功亏一篑了。
但是莫名其妙的,心里竟然有一点点小小的愧疚。
车子行驶了两个小时就到了涞水镇。
苏樱看着车窗外渐渐熟悉的风景,内心竟然有点小激动。
她多久没有回来过了,掐指算一算,也半年多了。
婚礼举办场地竟然是中学学校的操场。
正好这段时间学校放暑假,没有学生。
操场被布置的像是童话里面的世界,遍地都是气球,环绕操场的有五颜六色的灯带,操场中央有个搭建的舞台,鲜花环绕,丝带飘飞,连接舞台的有一条百米长的红毯,一对新人正在彩排婚礼的过程。
苏樱和陆成灏朝着新人走过去。
一对新人很快就认出了他们。
“成灏哥,苏樱,你们这么早就来了。”
孙启冬很惊喜。
这么多年没见,冬瓜早就不是那个白白胖胖的冬瓜,像是雨后竹子一样,拔地而起,高高瘦瘦,英俊不凡。小甜甜则站在她的身后,那娇羞的神情同小时候一模一样。
“真是男大十八变,没想到矮矮胖胖的冬瓜长着长着变成高挑的鹭鸶了,真是便宜你了,竟然娶了全校男生的心头宝小甜甜。”
虽然许久未见,但是一回来就觉得亲切,熟悉的场景还有美好的气氛让苏樱忍不住调笑起两个人。
“苏樱,你那时候才是全校的心头宝呢。”小甜甜娇羞这脸蛋说:“冬瓜以前还给你写过情书呢。”
说完拿眼皮子剜了旁边的新郎一下。
苏樱一愣,这是什么情况。
新娘跟自己说新郎以前给她写过情书?
而且她并不知道这回事。
孙启冬有些不好意思,开始哄老婆:“老婆,好汉不提当年勇,哈哈,要不这样,我怎么能认识你呢?”
小甜甜解释说,当年,上中学的时候,那时候我们两个还是同桌,孙启冬想偷偷的将情书放到苏樱的位置上,没想到放错了,放到了自己的位置。阴差阳错,两个人就这样结识了。
苏樱没想到,在自己无意识的情况下,竟然当了一次红娘。
苏樱笑笑:“缘分这个东西真是妙不可言,我恭祝两位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一对新人欣然的接受祝福,孙启冬问:“你们两个也结婚了吧。”
苏樱还没有说什么,陆成灏悠悠的开口:“当然,我们两个也结婚了。”
苏樱拿眼睛瞪他。
孙启东说:“果然没错,其实我那时候就知道,你们两个长大以后肯定会在一起的。”
他对苏樱说:“其实院子里很多孩子喜欢你,但因为成灏哥,大家都不敢说,幸亏当时你没收到我的情书,我后来听说小胖有次给你写情书,被成灏哥揍了一顿,然后成灏哥跟院里所有的小孩说,你是他老婆,谁敢打你的注意,除非先打赢他,你说后来谁还敢打你的主意啊?”
陆成灏一拳虚虚的打在孙启冬的肩膀:“你倒是好汉不提当年勇了,就过来拆我的台是吧。”
孙启冬哈哈笑:“今天婚礼的祝福曲就麻烦你们小两口了,我和甜甜先谢谢你们。”
新郎新娘走后。</p
苏樱拿眼睛瞪他:“你为什么要骗他们?”
“我骗他们什么了?”
“你说我们两个也结婚了。”
“是啊,你看,你结婚了,我也结婚了,可不是我们两个也结婚了嘛。”陆成灏笑意盈盈。
苏樱气愤不已,他又耍花腔。
他们唱的婚礼祝福曲是一首老歌,赵咏华的《最浪漫的事》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
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
这首歌苏樱再熟悉不过了。
陆成灏唱歌很好听,以前她总缠着他唱,从周华健到周杰伦,他无一不会。
苏樱二十岁生日的时候,他在美国,没办法回来给她过生日,于是苏樱说,你给我唱一首生日歌吧。
当时陆成灏没有唱生日歌,而是唱了这么一首《最浪漫的事》。
当时苏樱听得泪眼朦胧,以后的两年里,这首歌不知道被她翻来覆去听了多少遍。
这些回忆,苏樱原本已经尘封在心里的角落里,并打算永远不再去触碰。
可是,他回来以后,这过往的一幕一幕,总是不自觉地浮现在眼前。
苏樱觉得难受,就好比一个好不容易结好的疤,一遍又一遍的被撕扯,往事变成了一条粗重的鞭子,越是甜蜜,就越是在她的心坎上抽的血肉模糊。
她只排练了一遍,就不愿意唱了。
距离婚礼开始还有两个小时,苏樱觉得压力,想独自出去走走。
陆成灏说:“我陪你一起。”
苏樱毫不客气的说:“你该知道,我就是为了避开你。”
说完,她转身就走。
陆成灏没有追上来。
学校还是那个学校,教学楼的玻璃依旧有几块是破的,楼梯的扶手被磨得掉漆,池塘里面的金鱼依旧游的欢畅,学校的公告栏永远贴着期末成绩前一百名的同学。教学楼前面一大排一大排的广玉兰每到这个季节开的尤为的茂盛。
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
但苏樱知道,没变的不过是表面。
学校的学生换了一批又一批,守门的大爷头发已经全白了,以前食堂门前一米高的小小的李子树如今已经枝繁叶茂,硕果累累。
变了,其实全都变了……
苏樱在教学楼前面的小蘑菇亭伤春悲秋了一会儿,终于抵不住咕咕叫的肚子,去了学校的后门,想吃点东西。
中午因为赌气没吃东西,果真不是明智的举动,干嘛跟自己的胃过不去呢。
学校后门有很多小店,已是傍晚,多数已经开始营业了。
苏樱熟门熟路的进了一家“李记牛肉面。”
开店的是一对中年夫妻,这家店开了很多年了,苏樱上学的时候就是这里的常客。
刚刚营业,加上现在学生还没开学,店里没什么人,老板娘就做在凳子上包饺子。
“老板娘,还认得我吗?”苏樱笑眯眯的打招呼。
胖胖的老板娘闻声抬头,愣了一会儿,忽然站起来,一脸的惊喜:“认得,这不是爱吃辣的小丫头吗?多少年没见了,长这么大了,不过这脸蛋没变,一眼就看出来了。”
苏樱天生一张娃娃脸,确实这么多年没怎么变化。
“丫头,得七八年没来了吧。”
“老板娘,你记性真不错,给我来一碗牛肉面,大碗的,要变态辣。”
“好咧,你等着,我这就给你下面条去。”
苏樱拆了筷子环顾四周,这里环境倒是比以前好多了,也扩大了一倍。
香喷喷的牛肉面很快就端上来了,面条油光水滑,高汤是猪骨汤,香味浓郁,上面一层被香喷喷的牛肉覆盖,又撒了葱花还有辣油,看上去就颇有食欲。
<老板娘还附赠了一叠花生米和一叠酸辣海带丝。
以前,这些都是苏樱的最爱,原本店里是收费的,但因为苏樱来的次数太多了,老板娘看见是她,就免费送了。
苏樱唆了一筷子面条,抬头称赞:“还是那个味,好吃。”
看苏樱吃的香甜,老板娘心里也欢喜,索性搬了椅子坐到苏樱的对面,一边包饺子,一边和苏樱聊天。
“丫头,今天怎么是你一个人,你的那个好哥哥呢?”
“什么好哥哥?”
“以前你不是老同一个男孩子一起过来,一口一个好哥哥的叫着。”
苏樱差点喷出来。
哪里是好哥哥?以前,确实,每次她都是同陆成灏一起过来。
那时候,总是亲昵的“灏哥哥,灏哥哥”的叫着。
没想到听在老板娘耳朵里变成了好哥哥。
苏樱淡淡的笑了笑:“他出国了。”
老板娘也笑:“当时就觉得这小子神气,没想到这么有出息,出国去了。”
老板娘八卦的问:“那小子是不是你男朋友,你们现在还在一起么?”
苏樱扯了扯嘴角:“不在一起了。”
老板娘惋惜的叹了一口气:“可惜了,你们两个蛮登对的,两年前我看到那小子皮夹里有你的照片,以为你们还在一起呢。”
苏樱拿筷子的手僵了一下,不禁抬头问:“两年前你见过他?”
“见过啊,说是回来拜祭什么人,还在我这里吃了一碗面。”
“你确定?”
苏樱不敢置信。
因为自从陆成灏出国以后,整整四年,他没有回来过一次。
他总说学业太忙,实在没有办法回来,连苏嬷嬷病逝,他都没有回来见最后一面。
当时苏樱还挺怨恨他,毕竟,是养了他们这么多年的亲人。
老板娘说:“我怎么可能认错人,我记性可好呢,你看我七八年没见你,一眼可就认出来了,何况当时,那小伙子掏出钱夹付钱的时候,看着钱夹里面的照片出神,我好奇,就凑过去看了看,那张照片就是你呢,要不,我怎么会问,他是不是你对象?”
苏樱一时间不太能消化老板娘说的话。
她说的这么有理有据,看来陆成灏的确两年前回来过。
她说陆成灏回来拜祭什么人。
那一定是苏嬷嬷了。
苏嬷嬷安息的那块墓园的确就在这里附近。
可是,既然那时候陆成灏回国了,为什么不去找她呢?
“老板娘,那你知不知道他后来去什么地方了?”
老板娘摇了摇头:“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当时他的腿脚不是很方便,上了一辆黑色的轿车,就不见了。”
苏樱心里咯噔一下:“腿脚不方便是什么意思?”
“当时他拄着拐杖啊,一只脚全打着石膏,看上去蛮严重的。”
因为老板娘的话,苏樱的心里产生了重重的疑惑。
陆成灏两年前回来过,他的腿上还绑着石膏?
到底是怎么回事?心里的谜团像是迷雾一般重重叠叠,她急需要陆成灏来解答。
苏樱回到操场的时候,婚礼马上就要开始。
天幕已黑,操场上却一圈一圈的围着灯带,亮如白昼,如同繁星密布,唯美的叫人心颤。
主持人正好宣布婚礼开始,新娘挽着父亲的手臂正一步一步从场地中央的红地毯经过一个个鲜花气球布置的门走向童话一般的舞台。
而舞台中央,是等待他的新郎……
画面很美,气氛正好,苏樱心里一阵感动。
“你跑哪里去了,马上就是我们唱祝福曲子的环节了。”陆成灏的声音忽然从她的背后响起。
苏樱回头,正好场地四周烟花齐放。绚烂的烟花在陆成灏的脸上打出忽明忽暗的阴影。
一瞬间,苏樱觉得时光倒流。
仿佛他还是那个踏着樱花而来,英姿勃发,自命不凡的偏偏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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