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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百九十七章 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作者:我最白        书名:全职艺术家        类型:都市言情       直达底部↓       返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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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了!

    博客跟了!

    眼看着部落气势如虹,网友们几乎以为这波博客不会接招呢,毕竟部落那边的阵容实在是太强大了,结果大家没想到博客不但选择了接招,而且直接把此次活动名叫做——

    短!篇!之!王!?

    而无数人心心念念的楚狂老贼,也代表博客文学,参与了这场自短篇小说界席卷而来的浪潮!

    网上炸开了!

    “博客这波有点刚啊。”

    “他们哪来的勇气跟部落刚这波啊!”

    “楚狂给他们的勇气?”

    “问题是博客只有一个楚狂啊!”

    “连短篇之王这种噱头都抛出来了,这不是在拉仇恨嘛!”

    “博客这所谓短篇之王的名头,该不会是专门给楚狂准备的吧?”

    “肯定啊,博客这边就一个楚狂老贼能打,短篇大王可不就是说的楚狂。”

    “完了,部落这下真要群殴楚狂了!”

    “博客敢刚正面肯定是因为楚狂老贼坐镇,说起来老贼这货才是真的刚,我就从来没见这老贼怂过!”

    “楼上的再想想,羡鱼让他改结局那次,是他怂的不够快?”

    “噗,哈哈哈哈哈,那次是真怂了!”

    “好吧,除了羡鱼开尊口那次,老贼过去的事迹已经证明,这货根本就是个谁也不服唯我独尊的性格,飞虹说老贼还不足以入选秦洲短篇小说领域的三驾马车,他要是没点反应才奇怪呢。”

    “网上那个小萝莉被气哭那次,他也怂了。”

    “……”

    靠!

    这天没法聊了!

    不过网友们的兴奋还是实打实的,尤其是楚狂的粉丝,更是内心充满了期待!

    你们群殴又如何?

    要的就是这么狂!

    虽千万人吾往矣!

    老贼拼的就是这口气!

    而这也正是很多人喜欢楚狂的地方!

    况且本来就有很多楚狂的粉丝表示不爽!

    凭什么楚狂已经进入短篇小说家排行前十了,却要矮排在十一名冯华一头?

    数量不够?

    质量才是一切!

    反正很多支持楚狂的人就是抱着这种想法。

    而对于博客和楚狂的硬刚,部落这边的短篇作家们却不高兴了。

    什么鬼?

    短篇之王?

    你们博客的活动冠军叫短篇之王,那咱们这边的作家算什么?

    合着我们还必须参加你们博客的活动,才有资格成为短篇之王?

    也不看看你们那边什么阵容。

    除了楚狂之外,还有谁能有一战之力?

    真正的短篇之王,只可能在我们部落这边产生!

    因此博客这边纷纷扰扰。

    “我笑了。”

    “博客还真以为楚狂天下无敌了啊。”

    “我们部落这么多顶级短篇作家,还怕了他一个楚狂不成?”

    “单单一个冯华就不惧他楚狂!”

    “更何况我们还有专业排名第五的飞虹老师!”

    “不需要两位老师,我们这群人随便群殴就能把博客文学那边给按死了。”

    “不行!”

    “我们这边的活动也要起个霸气的名字!”

    “就是!”

    文人最好名。

    别的都好说,唯独“短篇大王”这种事情上,他们是决计不愿弱对方一筹的。

    很快。

    部落这边也官宣了!

    “本月中旬部落文学正式开展【短篇之王】活动,请网友们认真投票,本届短篇之王是谁由您决定!”

    是的!

    部落这边活动名,也叫【短篇之王】!

    咋地?

    就许你们博客用这个噱头?

    咱部落也用了!

    部落这一官宣,火药味瞬间弥漫开!

    “好家伙!”

    “两边活动都叫短篇之王?”

    “部落这文案抄的够快的。”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撞衫吗?”

    “老话怎么说来着,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真刺激!”

    “我还是想不通博客这波拿什么跟部落打。”

    “难道楚狂之外,他们还有其他的大招隐藏着?”

    “等几天就有结果了。”

    “不知道飞虹老师的新作品是什么。”

    “我比较期待冯华老师的作品,从小看他的作品长大的。”

    ……

    工作室内。

    林渊噼里啪啦的敲击着键盘。

    下部作品写什么?

    莫泊桑?

    欧亨利?

    契诃夫?

    马克吐温?

    或者新星一?

    之前林渊一直在这些人之间纠结,选择恐惧症一样,此刻的他却没有半分纠结。

    他的电脑屏幕上。

    几个文档已经提前列好了标题,分别是——

    羊脂球!

    套中人!

    百万英镑!

    喂——出来!

    我的叔叔于勒!

    警察与赞美诗!

    最后一片叶子!

    全部都是地球上极负盛名的短篇小说,甚至堪称一些短篇小说巨匠的代表作。

    比如《羊脂球》之于莫泊桑。

    比如《套中人》之于契诃夫。

    比如《最后一片叶子》之于欧亨利等等。

    其中《百万英镑》这一篇,因为蓝星没有英镑,所以林渊到时会改个名字。

    总共七篇!

    林渊为这波行动起了个帅气的名字:

    七剑下天山!

    不是很多人说楚狂的短篇小说数量太少吗,林渊觉得很有道理,自己的短篇小说数量确实少了点。

    这次就当是补丁了。

    估计七篇应该有足够说服力了,再多的话林渊担心玩的太大了,搞得好像这玩意儿就像大白菜一样。

    明明是花了好多钱订制的。

    毕竟越是优秀的短篇小说越不容易写,而这七篇短篇也足以弥补楚狂所谓作品太少的短板了,毕竟他这些作品的质量都是有前世文豪们作保障的。

    林渊手速很快。

    有几篇已经完成,并交由金木发送给了博客那边。

    这也是博客有勇气跟部落对刚,甚至敢打出【短篇之王】这种噱头的原因。

    喝口茶,林渊活动五指,休息了一番。

    “活动时间已经确定在中旬了。”

    旁边的金木趁着林渊休息,说出了此次活动的规则:

    “和两边以前的那些短篇活动一样,博客会先把这些作品匿名发表出去,让网友们观看内容之后根据质量投票,而作品在活动中的最终排名则纯粹由网友们决定,这就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作家们凭借自身影响力来拉票。”

    林渊点头。

    他参加过短篇活动,知道这个玩法。

    网友们在此类活动中的乐趣之一,就是根据活动中那些小说的质量以及文风来猜测每部作品所对应的作家。

    只是……

    博客这边,林渊准备了七篇小说发布,在刚开始完全匿名的情况下,网友们会怎么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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