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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二章 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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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斌,我跟你说,这次你不能帮儿子报仇,将打人凶手绳之以法,我和你没完。”
这是阎红梅第n次给吴斌下通牒了,吴斌耳朵都快被磨出老茧来,可是他不敢表示任何不满,先不说苍境孔是他播的种,其实他今天能坐上市局刑警队副队长的位置,除了他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外,阎红梅也下了不少功夫,诚如老话所说军功章啊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甚至她那一半起的是决定性作用,如果没有她,他现在最多只能混到一个社区派出所所长。
“红梅,你放心,我这次不把打人凶手米莉莉抓捕归案,我自己就把自己的警服给脱了!”他拍着胸口,向她保证。阎红梅对他的表现还算满意,继续叮嘱:“吴斌,孩子虽然姓苍,但他确实是你的种,这么多年来,你没尽过一天父亲的责任,我也不怪你,但是今天你必须给我、给儿子一个交待,因为私生子也是有尊严的!”
“请放心吧,我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交待。你那边也多咨询律师,看到底能判她多少年,赔偿金额有多少,同时做好上诉准备,尽量争取无论是判刑还是赔偿,都能达到上限,这次我们一定不能便宜了长孙家。”
“你说得对。你也要扛住压力,不给长孙冶翻盘机会,我会动用我的关系网,为你撑腰,你不要怕长孙冶,也不要怕洪谷山,我敢保证他们不能动你分毫。”阎红梅为吴斌加油打气。
“我会的。为了你,为了我们的儿子,我不怕一切压力,我愿为你们母子俩赴汤蹈火!”吴斌信誓旦旦。
“要不,这事过了之后,我们一家三口在一起过算了,反正现在苍家已经一蹶不振,我呆在他们家也没有多大意思。”阎红梅一时激动,脑子突然发热。
吴斌一下子就沉默了,心说这个女人是不是疯了!老子刚才只是一时心血来潮,随便说说而已,她怎么就能当真了呢?再说了,十几年的地下情都玩过来了,现在居然莫名其妙地想合伙过日子,难道她没有听说过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么?吴斌心里有个预感,如果他们真结婚了,他们的婚姻不到一年就得散伙。
都说除了女人,警察也有第六感,而且吴斌的第六感绝对正确,关于这一点,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为神马会这么说捏?
你们打开脑洞想一下就明白了,偷情的乐趣就在一个“偷”字,正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情的乐趣实在是无穷尽也。这个道理发展到今天,已经能够男女通用,女人也十分享受“偷”的乐趣,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两个以偷情为乐的人,忽然正儿八经在一起了,彼此间骤然失去了“偷”的刺激与乐趣,你以为还有什么东西能够继续维持两人的感情?
木有啦。
“红梅,那个……其实吧……”吴斌沉默了半天,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可是他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他嘴里可以为阎红梅,为苍境孔赴汤蹈火,但是实际行动上却不能为他们抛家弃子。老话说的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说的就他这种人。
其实也不能全怪他,因为他家里的老婆虽然没有阎红梅长袖善舞,可是她是贤妻良母,绝对不会给自己男人戴绿帽子,虽然他自己给别人戴了绿帽子,而且一戴就是十几年,但是他心里非常介意自己的老婆是否会给自己戴绿帽子。
这个逻辑有点象强盗逻辑哈!
他还有一个聪明乖巧的女儿。苍境孔虽然是儿子,按老辈人的想法,是可以传宗接代的,但是时代已经变了,没有人会把传宗接待当作人生中的事业去经营,而且苍境孔因为在苍家缺少正确的教育,他现在基本上就是一个废材。
如果是一个纯粹的废材还好,最起码不会在外面惹事生非,不会败家,可惜他还是一个不让人省心,只会给家人带来耻辱和痛苦的废材。这次他被米莉莉重伤子孙根,既使作为一名不合格的老警察,他就是用膝盖想,都能想到当时发生了什么事。
上次因为贪恋长孙绛英美色,苍境孔被毒蜂蜇伤,差点连小命都没了,苍家也因此元气大伤,吴斌本来以为他会吸取教训,痛改前非,结果他竟然好了伤疤忘了疼,又象发情的公狗到处乱转,长此以往,他迟早会死在女人手里。
所以,阎红梅母子根本不能与自己家里的这对母女想比,他喜欢在外偷吃,但是他不喜欢把零食当主食。
阎红梅眼看吴斌一会沉默,一会吞吞吐吐,也觉得在这个问题纠缠没有意思,老话说得好,此情若能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反正两个人想见面就能见面,想睡在一起就睡在一起,没有半点不方便,吴斌就是她手中有血有肉有情感的充气娃娃,她想玩就玩,非常方便。刚才她之所会提出合伙过日子的建议,也只是一时心血来潮而已,甚至她自己都被自己疯狂的想法吓了一跳,说完了,她也就后悔了,正担心吴斌会一口答应,让她进退两难。
就象刚才说的,妻不如妾,妾不如偷,与吴斌明铺暗盖了十几年,如果让她和他一起,象正常夫妻一样生活,她感觉自己会不习惯,甚至会疯掉。
吴斌在犹豫,说明他也有和自己一样的想法,当即她悄悄松了口气,然后装着非常幽怨的样子,“你们男人,总是说一套,做一套。好了,反正我已经被你骗了十几年了,我也不在乎了。只要你处理好儿子被打伤这事,我什么都不和你计较。”
吴斌也暗松一口气,心说他的梅梅虽然平时比较强势,但是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还是灰常理智滴。然后他们在对关于下一次秘密展开活塞运动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商讨和确定之后,在阎红梅虚情假意的么么达声中结束了。
吴斌挂了电话,将电话甩在办公桌上,自己则半躺在沙发椅上闭目养神。
长孙绛英被他关在审讯室,再安排两个女警看着,既不审也不问,只是陪着她聊一些家常。其实他将长孙绛英带回警察局,美名其曰是协助警察调查一起故意伤人案,其实他只是想把她当作诱饵,引出米莉莉。
这是他想到一个妙招。因为滨海市是几千万人口的大都市,要想找到一个人,简直就是大海捞针。据受害人描述,元凶米莉莉认识长孙绛英,而且听得出来她俩的关系非同一般,所以他认为,只要自己拿下长孙绛英,米莉莉必定会现身,如果她不现身,也可以从长孙绛英口中得到一些关于她的资料,反正他不会白忙活。
不过他也知道长孙家族在滨海的势力,如果不是因为苍境孔是他的种,不是因为阎红梅又哭又闹,逼着他赶紧破案,不是因为她答应万一有事,她会让她哥出面摆平,他还不真不敢带走长孙绛英,尽管如此,他还是不敢直接到长孙家要人,而是到兰之花公司里将人带走。
他的眼皮一会左边跳,一会右边跳,跳得他心烦意乱,都不知道老天爷想给自己什么提示,是出门就捡到钱呢,还是出门就摔个狗吃屎,搞得他上个厕所都疑神疑鬼。
“杜杜”
门外一阵敲门声,吴斌睁开眼睛,坐正身子,然后让门外的人进来。
“吴队长,马义先生找你。”来人汇报完后,留下马义,一个人告辞了。吴斌一听说马义这个名字,心里就莫名其妙跳了一下,作为市警察局的刑警队长,马义的名字,他还是蛮熟悉滴,这个曾经一无所有,任人宰割的农民工,一夜之间崛起,成为滨海地下世界之王,简直就象是一个神话。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他们只是听说步仁死在他手中,步高也因为他莫名其妙失踪了,到现在都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也没有人报案,也没有关注,仿佛滨海从来没有过步高这个人一样。
“你是吴斌?”马义直呼其名,吴斌心里非常不爽,心说你特么滴别以为自己是双煞帮幕后老大就装13,老子是警察,就是你的天敌,你的克星,老子想搞死你,分分钟都能搞死你。
当即他鼻孔哼了一下当作回答,马义也不介意,他坐到吴斌办公桌上,低头盯着吴斌,也不和他多废话,直接说道:“跟你说个事。”
吴斌不知道被马义的气势吓到了,还是气坏了,这次他开口了:“什么事?”
“把长孙绛英给放了!”
虾米!
吴斌以为自己耳朵出毛病,听错了。虽然他已经猜到马义是为长孙绛英而来,但是没想到他会那么直接和赤果果地要求他放人,特么滴就算是警察厅厅长,也不敢这么嚣张地让他放人吧?最起码他也得说几句好话意思一下,比如吴斌同志,你辛苦了,其实这只是误会,误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