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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如履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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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力士心情极好,他的球队居然杀进了前五名,虽然是遇到了弱旅杨家马球队的缘故,但毕竟杀进了前五,这可是十年来的第一次。
内堂上,高力士单独召见每一个球手,夸奖一番,给他们奖励。
他第一个召见的是山猫,第二个召见的是苍松,然后是银刀和猎鹰,最后一個才是李邺。
李邺心中略略有些不安,高力士最后一个召见自己,一定是看出了什么?
这时,冯加龙出来对李邺笑道:“飞鲨,到你了!”
李邺连忙走进了内堂,躬身行礼,“参见高翁!”
高力士笑眯眯道:“你这次可是为祖父长脸了!”
“晚辈是替高翁打球,只想尽职尽责,没考虑过其他!”
“是吗?”
高力士淡淡道:“我昨晚才反应过来,这离间之计可不仅仅是打球啊!”
高力士昨晚才忽然意识到,李邺的离间之计表面上看是挑起杨家球队的内讧,但往深处想,他竟然是在挑拨虢国夫人对杨国忠的信任,这小子是在利用自己替他祖父下棋,自己竟然成了他的棋子。
这仅仅是巧合,还是他有意为之?
高力士不敢确定,毕竟对方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他不相信一个十四岁的少年会有这么深的心机。
李邺听出高力士在试探自己,连忙道:“小子年少无知,若有什么不当之处,恳请高翁多多包涵!”
高力士似笑非笑道:“年少确实是个很好的借口,可以掩盖真相,若不是我知道你的底细,我怎么也不敢相信你才十四岁!”
在这只老狐狸面前,李邺不敢有丝毫大意,他摇摇头道:“晚辈只是在贫民区长大,从小见识了太多的世态炎凉,经历了太多苦难,要比一般孩子要成熟一些,很正常,所以有句俗话,‘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就是这个道理!”
高力士淡淡道:“说得有点道理,不过呢!在我面前还是诚实一点好,我更喜欢诚实一点的孩子。”
诚实可以,但绝不能幼稚,不管高力士怎么试探,李邺怎么也不会承认自己在杨家内讧的事情上有更深的目的和企图。
李邺心如明镜,这和宇文嗣武事件是两码事,若承认了,那真的会触怒高力士,自己必然会得不偿失。
“在高翁面前,晚辈不敢有半点不敬!”
高力士深深看了一眼,从桌上取了一只信封递给他,“这是给你的报酬和奖励,回去再慢慢看!”
“谢高翁!”
李邺接过了信封,高力士又笑问道:“五强赛还有二十余天,你打算做什么?”
“晚辈可能会去县学读书?”
“读书是好事,不过我建议伱暂时不要去县学,也暂时不要离开长安。”
高力士的建议让李邺一头雾水,他连忙躬身道:“高翁的建议,晚辈一定遵从!”
至少态度很谦卑,这一点高力士还比较满意,他点点头又笑问道:“宝寿牌在身上吗?”
李邺摇摇头,“晚辈比赛没有带它,在宝寿馆宿舍!”
高力士又缓缓道:“老夫只是要提醒你,使用宝寿牌一共只有三次机会,你已经用了两次,还有一次使用机会,要珍惜老夫的面子,不到迫不得已,最好不要用它!”
李邺心中暗暗吃惊,连明德学院自己在赵舒面前出示宝寿牌那件小事高力士都知道,赵舒这种芝麻小官当然不可能向高力士汇报,那么一定是高力士在暗中调查自己。
这个老宦官还真的可怕,他把话挑明了,其实就是在警告自己,自己所做的一切都瞒不过他。
李邺点了点头,“晚辈记住了,不打扰高翁休息,晚辈告辞!”
“去吧!好好休息两天!”
李邺行一礼告辞离去,高力士望着他的背影,心中充满了疑惑,这真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吗?
这时,冯劝农走了进来,高力士喝了口茶问他,“我让你调查之事,你查了吗?”
“回禀父亲,孩儿调查过了!”
“怎么说?”
“孩儿调查了元骁,他告诉我,李邺当时确实出示了宝寿牌,只是动作很快,一闪而过。”
“一闪而过?”
高力士眯着眼道:“意思是他出示了,但别人不可能看清楚!”
“父亲,当时情况很危急,李邺不可能从容展示宝寿牌,再说元骁确实看到了,他才及时勒住马匹,主要还是宇文嗣武太暴烈,完全失去了理智,那个时候恐怕就是天子金牌他也不会放在眼里。”
“你在替李邺说话?”高力士不满地看了儿子一眼。
“孩儿不敢,孩儿只是觉得父亲太高看他了,他只是十四岁少年,怎么可能有那么深的心机?”
“你知道什么!”
高力士冷冷道:“我的宝寿牌可以随便给人吗?一个十四岁的小屁孩能得到我的宝寿牌?飞龙说他是紫微转世,遇贵则吉,不可以凡人论之,我不过是想试探一下。”
“很可能父亲就是飞龙所说的贵人。”冯劝农小声道。
“或许吧!”
高力士也只能这样想,自己安慰自己,否则他做了几十年的棋手,最后成了一个小屁孩的棋子,他真的要郁闷死。
下午时分,李林甫的马车缓缓驶出了丹凤门左掖门,这时,迎面驶来一辆华丽的马车,
李林甫的马车不得不停下,这让李林甫着实恼火,左掖门是出,右掖门是进,这辆马车应该走右掖门,它堵住自己想干什么?
这时,有侍卫低声道:“相国,好像是高翁的马车!”
李林甫吓一跳,连忙吩咐道:“马车靠边!”
李林甫的马车连忙靠边,对面马车缓缓上前,车帘拉起,果然是高力士。
李林甫笑道:“恭喜高翁了,天鹏大胜!”
高力士笑眯眯道:“今天能获胜,主要是相国生了一个好孙子,智勇双全,相国可要好好培养!”
“高翁太高看他了。”
“可不能这么说,这么好的孙子相国不要,那就送给我!”
“高翁说笑了!”
两人哈哈大笑,李林甫又问道:“圣上大概什么时候出发?”
“还要稍微准备一下,再过五六天出发!”
两人又寒暄几句,便告辞走了。
李林甫心中却有点奇怪,高力士明显是故意走右掖门,就是为了堵住自己,难道他告诉自己那些话,别有深意?
李邺这孩子又做了什么?居然使得高力士专门来告诉自己。
从高力士府中回到了常乐坊,一进坊门,一股喧嚣热闹的气氛扑面而来,李邺就有一种到家的感觉。
坦率说,他不太喜欢永和坊,那里环境太嘈杂,不三不四的人很多,而且污水横流,坊河里漂满了各种污物,空气中总有一种刺鼻的臭味。
他同样不喜欢后来居住了一段时间的常安坊,那里太老旧,阴气太盛。
但他却非常喜欢常乐坊,常乐坊同样很接地气,生活的人更多,但常乐坊却比永和坊干净得多,大街上的牲畜粪便有人收拾,百姓也大多衣着体面,脸上洋溢着笑容,很少看见那种不三不四的混混。
当然,永和坊是最低层百姓的贫民窟,而常乐坊属于中产阶层的聚居地。
李邺家从永和坊搬到常乐坊也是算一种升级。
李邺先来到了母亲的医馆,医馆里很安静,门口挂着‘出诊’牌子,医师不在,自然没有病人。
只有药娘李小荷一人在店里,说起来李小荷是李邺的堂妹,也是李林甫孙女,但李林甫的子孙太多,除了嫡子嫡孙,其他子孙和平民没有什么区别了。
其实也很正常,长安城的每个普通百姓上溯几代,都能找到自己当官的先人,那怕是延续几百年五姓七望大世家,开枝散叶后,也会有很多偏枝旁庶泯于常人。
所以李小荷和她哥哥李洵都很务实,从来都没有把自己当做相国的孙子孙女,兄妹都很上进。
医馆里,李小荷正专心致志地用小磨研磨药粉。
“二哥回来了!”
李小荷看见在外面拴马的李邺,立刻像小鸟一样跑出来,“二哥有没有什么好吃的?”
李小荷性格活泼外向,大家都很喜欢她。
李邺当然也喜欢这个小堂妹,他从马袋里取出一小盒点心递给她。
李小荷欢呼一声,抱着点心跑回医馆了。
李邺走进医馆,笑眯眯问道:“你哥哥呢?放学没有?”
“还没有呢!对了,刚才祖父派人来,让你回来后去他那里一趟。”
李邺点点头,随即调头去了平康坊,就算祖父不找他,他也要去找祖父。
在发现自己科举之路走不通后,李邺开始选择另外一条道路,权贵之路,高力士的风险太大,但祖父李林甫这条路自己一定要抓住。
李邺心中也有些不安,他这次利用天鹏马球队和杨家马球队的比赛,替祖父走了一步险棋,就不知自己能收获什么,祖父的震怒,还是奖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