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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16 部分

作者:未知        书名:冰与火之歌 权利的游戏 上部        类型:高辣文       直达底部↓       返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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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天早上,琼恩听见雷斯特对阿贝特和陶德解释,说他刮胡子的时候如何不小心被剃刀刮伤。

    从那天起,不论是雷斯特或其他人,谁都不会伤害山姆威尔·塔利。若艾里沙爵士要他们和他单打,他们就站在原地,拨开他缓慢笨拙的攻击。假如教头扯着喉咙叫他们进攻,他们便跳到山姆身边,然后轻轻地在他胸甲、头盔或脚上点一记。艾里沙爵士气得半死,出言胁迫,骂他们是懦夫、娘娘腔,什么难听的话都出了笼,但依旧没人动山姆半根汗毛。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他在琼恩的敦促下,坐在霍德旁边跟大家一起吃晚餐。之后又过了两个星期,他才鼓起勇气加入谈话,很快就跟其他人一样,被派普的鬼脸逗得哈哈大笑,然后开起葛兰的玩笑来。

    山姆威尔·塔利虽然臃肿笨拙,胆子又小,但他可不笨。有天夜里,他来到琼恩的寝室,“我不知道你做了什么,”他说:“但我知道是你做的。”他害羞地转开视线。“我本来一个朋友也没有。”

    “我们不是朋友,”琼恩拍拍山姆宽阔的肩膀,“我们是兄弟。”

    他们的确是兄弟啊,山姆离开后,他暗自思量。罗柏、布兰和瑞肯都是父亲的孩子,他也依然爱着他们,但由于凯特琳·史塔克的关系,琼恩知道自己终究不是他们的一分子。临冬城的灰墙或许仍令他魂牵梦萦,然而现在黑城堡才是他的生命皈依,他的手足兄弟则是山姆、葛兰、霍德、派普和其他无法见容于社会。穿着黑衣的守夜人。

    “叔叔说得没错呢。”他悄声对白灵说,却不知此生能否与班扬·史塔克重逢,好当面感谢他。

    第二十七章 艾德

    “诸位大人,这些麻烦都是首相的比武大会带来的。”都城守备队的司令官向御前会议抱怨。

    “国王的比武大会,”奈德皱着眉头纠正他,“我跟你保证,首相对这事一点兴趣都没有。”

    “您怎么说都行,大人,可事实是全国各地的骑士陆陆续续都来了哪。而每来一个骑士呢,跟着就来两个自由骑手、三个工匠、六个大兵、一打生意人、两打妓女,至于小偷,多到我猜都不敢猜。这该死的热天已经害城里半数人热得晕头转向,现在又来这么多家伙……昨儿晚上就有人溺死,外加一起酒馆暴乱,三起持刀械斗,一起QG案,两场火灾,抢劫数不清啦,还有匹喝醉的马冲到修女街去了。前天呢,则有个女人的头被人发现漂在大圣堂的彩虹池里,没人知道那颗头是打哪儿来的,也没人知道那是谁的头。”

    “真是吓人哟。”瓦里斯打着哆嗦。

    蓝礼·拜拉席恩公爵可没他这么好心。“我说啊,杰诺斯,你要是连城里的秩序都无法维持,恐怕都城守卫队得换个有办法的人来当司令啰。”

    史林特生得高头大马,一副双下巴,他听了这话立刻变得跟青蛙一样气鼓鼓的,光头顿时红了起来。“蓝礼大人,就算龙王伊耿再世也管不住。我需要人手。”

    “你要多少人?”奈德倾身向前问。依惯例,劳勃又没参加会议,所以他这个“国王之手”只好代为发言。

    “首相大人,当然是越多越好。”

    “那就雇五十个新兵,”奈德告诉他,“钱的事交给贝里席大人打点。”

    “我打点?”小指头说。

    “没错。既然你连比武冠军的四万金龙赏金都筹得出,多弄几个铜板维持城里秩序想必不成问题。”奈德转头对杰诺斯·史林特道,“我再从我的贴身护卫中拨二十个人给你,直到城里这批人离开为止。”

    “非常感谢,首相大人。”史林特鞠躬,“我向您保证,一定让他们派上用场。”

    司令官离开后,奈德转向在场重臣:“这场闹剧早一天结束,我就早一天安心。”仿佛筹措经费和接踵而至的麻烦还不够他受,所有的闲杂人等都把这叫做“首相的比武大会”,这无疑是在伤口上洒盐,好像他才是罪魁祸首。而劳勃竟当真以为他应该为此感到光荣!

    “王国就是因为这种事才兴盛的啊,大人。”派席尔国师说,“对上等阶级而言,这是求取荣耀的大好时机。至于穷苦老百姓嘛,也能因此暂时忘忧解愁。”

    “很多人还能藉此大捞一笔,”小指头补充,“城里的旅店通通客满,妓女接客接到脚都合不拢,走起路来口袋里的铜板响叮当。”

    蓝礼公爵哈哈大笑:“还好我二哥史坦尼斯不在。记不记得那次他提议查禁妓院?结果国王问他说要不要顺便连吃饭、拉屎、呼吸也统统禁了算了。老实讲,有时候我真怀疑史坦尼斯那个丑女儿是怎么来的。老哥他上床简直跟上战场一样,眼神庄严肃穆,打定主意要履行他的责任。”

    奈德没有跟着笑。“我也在想你哥哥史坦尼斯的事,不知他何时才会结束龙石岛的探访,重新回到岗位。”

    “只要我们把妓女统统赶进海里,他就会马上回来了罢。”小指头此话一出,其他人笑得更厉害了。

    “关于妓女的事,我今天也听够了。”奈德起身说,“就到此为止。”

    奈德回到首相塔时,守门的是哈尔温。“叫乔里到我房间来,然后叫你爹帮我备好马鞍。”奈德告诉他,口气稍冲了点。

    “是的,老爷。”

    红堡里的御前会议和这所谓“首相的比武大会”让他满心不耐,奈德边爬楼梯边想。此刻他好想念凯特琳的怀抱,想念罗柏和琼恩在场子里练剑的声音,想念北方的凉爽白昼和清寒冷夜。

    进房后他褪去重臣穿的正式丝衣,坐着看了会儿书,等待乔里。这本书全名是《七国主要贵族之世家谱系与历史(内附关于许多爵爷夫人和他们子女的描述)》,由梅利恩国师所撰。派席尔说得没错,这东西还真是枯燥乏味。但琼恩·艾林既然找来读了,奈德相信必有其原因。在这些泛黄的脆弱书页间,肯定埋藏着重要的线索,问题只在于他是否能钻研出其中深意。那究竟是什么呢?这本书册的历史已经超过百年。当梅利恩收集这份蒙尘的婚丧喜庆清单时,目前活在世上的人几乎都还没出生呢。

    他再度翻到兰尼斯特家族的部分,刻意慢慢翻页,虽然明知不可能,却仍希望藉此灵光乍现。兰尼斯特家族历史悠久,向上可以追溯到英雄纪元时的骗术高手“机灵的”兰尼。他和“筑城者”布兰登一样同富传奇色彩,却更受歌手和说书人的爱戴。歌谣中的兰尼不靠刀剑,光凭他的机智就把凯斯德利家族赶出凯岩城,又从太阳那里偷来黄金为他的卷发增光。奈德真希望他此刻就在自己身边,帮他把书中那该死的秘密赶出来。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宣告了乔里·凯索的到来。奈德阖上梅利恩的巨着,传他进来。“我答应从我的卫队里抽二十个人给都城守卫队,直到比武大会结束。”他告诉他,“挑人的事就交给你。让埃林领队,但务必让他们明白,首要任务是平息纷争,而非制造冲突。”奈德起身,打开雪松木箱,拿出一件轻制亚麻布上衣。“找到那个马僮了吗?”

    “老爷,您说的这个都城守卫,”乔里道,“他发誓这辈子再也不碰别的马了。”

    “为什么?”

    “他说自己很了解艾林大人,说什么两人一拍即合。”乔里哼了一声,“他说每逢小伙子们命名日,首相大人总不忘赏几个小钱。还说首相大人熟悉马性,从不让坐骑过分劳累,还每每带胡萝卜和苹果给马儿吃,所以它们都很喜欢他。”

    “胡萝卜和苹果。”奈德跟着念了一遍。听起来这小子能帮上的忙比其他几个人还要有限,而他已经是小指头所说那四人之中最后的一个了。乔里和每个人都分别谈过。修夫爵士脾气火爆,不肯多说,刚当上骑士就已经很骄傲。照他的话,倘若首相大人有意和他谈谈,他很乐于接见,但区区一个侍卫队长可没资格盘问他……就算这个侍卫队长大他十岁,剑术强他一百倍也没戏。那个厨房小妹总算还好沟通,她说琼恩大人读书读过头啦,还说他为小儿子的孱弱病体伤神担忧,对夫人又很粗暴。至于那个现在靠拉车维生的跑堂小厮,则从来没跟琼恩大人说过话。不过他倒是知道一堆厨房里的闲话:听说老爷近来常跟国王吵架,老爷嫌东西不好吃,老爷打算送他儿子到龙石岛当养子,老爷对养猎犬突然有了兴趣,老爷去找了个高明的武器师傅,委托他打造一副全新的铠甲,整件镀上白银,胸前安上一只蓝玉雕的猎鹰和珍珠母做的月亮。跑堂小弟说,是国王的弟弟亲自陪他去挑选材料和花样,喔不,不是蓝礼大人,是另外那个,史坦尼斯大人。

    “这守卫有没有提到什么值得留意的事?”

    “小伙子发誓说琼恩大人同年纪小他一半的人一样健壮,还常跟史坦尼斯大人外出骑马。”

    又是史坦尼斯,奈德心想。这可奇了,琼恩·艾林和他固然礼尚往来,却从不亲近。当劳勃北访临冬城时,史坦尼斯也躲回了龙石岛——那座多年前他以哥哥的名义,从坦格利安家族手中夺来的海岛要塞——并只字未提何时归来。“他们都骑马上哪儿?”奈德问。

    “那小子说上妓院去。”

    “上妓院?”奈德道,“鹰巢城公爵、御前首相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一起上妓院?”他难以置信地摇头,心里暗想要是蓝礼大人听了不知会作何反应。劳勃性好渔色举国皆知,成天有人拿来编歌取笑,但史坦尼斯可不一样。他虽只比国王小一岁,个性却是天壤之别:严峻、缺乏幽默感,从不轻易宽恕他人,重视责任到几近冷酷的地步。

    “小伙子坚持说这是真的。首相大人随身带了三个侍卫,小伙子说事后帮他们牵马时,听见他们拿这事开玩笑。”

    “是哪家妓院?”奈德问。

    “小伙子也不知道,那几个侍卫应该知道。”

    “只可惜莱莎把他们都带回艾林谷去了。”奈德干涩地说,“诸神真是想尽办法阻挠我们。莱莎夫人、柯蒙学士,还有史坦尼斯大人……每一个可能知道真相的人都在千里之外。”

    “您要不要把史坦尼斯大人从龙石岛给召回来?”

    “还不是时候,”奈德道,“等我进一步了解内情,并弄清楚他站在哪一边再说。”这事真教他心烦。史坦尼斯为何离开?难道谋害琼恩·艾林他也有份?难道他在害怕?奈德很难想像有什么能吓住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当年他曾坚守风息堡长达一年之久,到最后提利尔公爵和雷德温伯爵的军队围在城外,成天饮酒作乐,城里却只能靠吃老鼠R和鞋皮支撑。

    “麻烦你帮我把背心拿来,就灰色有冰原狼饰样的那件。我要让这个武器师傅知道我是谁,这样他或许会比较容易开口。”

    乔里走到衣橱边。“蓝礼大人也是国王和史坦尼斯大人的弟弟。”

    “但他们骑马却没找他作伴,”虽然蓝礼态度友善又笑口常开,奈德仍旧摸不清他的立场。前几天,他把奈德拉到一边,向他展示一个精雕细琢的黄金玫瑰坠子,里面有张密尔画风的鲜活肖像,画中人是个生着雌鹿般眸子和一头柔软棕发的可爱少女。蓝礼似乎急于知道女孩是否让他联想起什么人,当奈德答不上来,只耸了耸肩时,他似乎相当失望。女孩是洛拉斯·提利尔的妹妹玛格丽,后来他坦承,不过有人说她长得像莱安娜。“不像啊。”奈德困惑地告诉他。难道说长得像劳勃年轻时的蓝礼,暗中爱慕着这位在他看来长得像年轻的莱安娜的女孩?真是怪事一桩。

    乔里递过背心,奈德把手穿进臂口。“或许史坦尼斯大人会回来参加劳勃的比武大会。”他边说边让乔里替他将衣服带子在后腰处系上结。

    “那可就真是诸神眷顾了,老爷。”乔里说。

    奈德系上一柄长剑。“换言之,大概他妈的不可能。”他无奈地笑笑。

    乔里把奈德的披风搭上他的肩膀,在喉咙的地方用首相的徽章扣祝“这武器师傅住在他店面楼上,就钢铁街顶的一栋大房子。埃林认得路,老爷。”

    奈德点点头。“要是这拉车小厮撒谎,就只有天上诸神能救他了。”虽然这实在不像是条可靠的线索,但奈德·史塔克所认识的琼恩·艾林可不会穿什么镶珠宝的银铠甲。他说过:铠甲就是铠甲,用来防身,而非装饰。当然,他也有可能改变想法,在宫里待过十几年,再怎么也不可能和从前一模一样……然而这个转变未免太大,奈德实在无法释怀。

    “还有什么需要我效劳?”

    “你可以准备上妓院了。”

    “老爷,这是苦差事啊。”乔里嘻嘻笑道,“我想大伙儿都会很乐意帮忙,波瑟早就迫不及待,自己先去了。”

    奈德最心爱的坐骑已经上好马鞍,正在庭院里等他。他穿过场子,瓦利和杰克斯一左一右跟了上来。在这种大热天,穿戴钢头盔和铠甲一定汗流浃背,但他们半声怨言也无。艾德公爵身披灰白相间的长披风,策马穿过国王大门,进入臭气四溢的城区,立时感觉到四处都是眼线。他一踢马肚,绝尘而去,两名侍卫紧跟在后。

    他们在拥挤的街道间穿梭,他频频回头。虽说托马德和戴斯蒙今天一大早便离开城堡,守在他们必经之路上,负责注意是否有人跟踪,但奈德还是不放心。活在国王的八脚蜘蛛及其鹰犬的Y影下,他就像D房花烛夜的新嫁娘一样害怕。

    钢铁街从临河门旁的市集广场开始延伸。这临河门乃是地图上标记的名字,老百姓平常都唤它作“烂泥门”。街上,有个戏子正踩着高跷,像只巨型怪虫般大跨步走在人群里,后面跟了一大群光着脚丫的小孩,尖声怪叫着。另外一边则有两个衣衫褴褛,年纪跟布兰差不多的男孩正拿着木G来往比划,围观群众有的大声喝采,有的气恼咒骂。最后一名老太婆从窗户里探出头,把一桶洗脚水倒在两个男生头上,才算终止了这场打斗。农民们躲在城墙的Y影下,站在他们的货车旁高声吆喝着:“苹果,上好的苹果哟,价钱再高一倍你都会觉得便宜哟,”或是“来买血甜瓜喔,甜得跟蜂蜜一样喔!”以及“大头菜、洋葱、马铃薯,来来来,大头菜、洋葱、马铃薯哟,来来来喔!”

    烂泥门大大敞开,一小队都城守卫肩披制式的金色披风,拄着长矛站在闸门下。眼看西边来了一群排成纵队骑马飞奔的人,守卫们急忙发号施令,把挡路的推车和行人赶开,好让骑士和他的随从通过。当先穿过大门的人高举一面长长的黑旗,丝织的旌旗在风中飞扬,仿如活物。旗帜上绣着一道划过夜空的紫色闪电。“贝里大人驾到!速速回避!”来者高喊,“贝里大人驾到!速速回避!”紧跟在后的正是那位金红头发的年轻贵族,他身披黑缎星纹披风,骑匹黑色骏马,十足浮华模样。“您是来参加首相比武大会的吗,大人?”一名守卫在他身后叫道。“我是来拿比武大会冠军的!”贝里伯爵在群众欢呼声中高声回应。

    奈德离开广场,转进钢铁街,沿着蜿蜒小路骑上长长的维桑尼亚丘陵,沿途经过在锻炉前干活的铁匠,拿着盔甲讨价还价的自由骑手,以及头发灰白,兜售着马车上各种旧铁陈刀的铁器贩子。他们越爬越高,建筑物也更显高大,城里绝大多数铁匠都在此地。他们要找的人住在丘顶,有一栋用木材和石膏搭成、楼层足以俯瞰下方狭窄巷道的巨大屋子。房子的两扇大门乃是黑檀木和鱼梁木所制,上面刻画着一幅打猎图,一对石雕骑士守在入口两侧,披挂着造型天马行空的红钢铠甲,使他们有了鹰头狮和独角兽的形态。奈德把马交给杰克斯,侧身走进屋内。

    瘦小的女侍眼尖,立刻认出奈德的徽章和背心上的家徽,没过多久屋主便急急忙忙出来迎接,满脸堆笑,忙着打躬作揖。“快帮首相大人倒酒。”他对女孩说,然后示意奈德在长椅落座。“大人,我叫托布·莫特,您请坐,把这儿当自个儿家罢。”他穿着黑天鹅绒外套,袖子上用银线绣了铁锤的图案,颈项间则戴了条沉重的银链,上面那颗蓝宝石有鸽子蛋那么大。“如果您需要在首相比武大会上穿的新铠甲,那您可来对地方了。”奈德已经懒得纠正了。“大人,我做的东西要价很高,这我自己也承认,”他边说边把两只成对的银制高脚杯斟满酒。“不过我敢跟您保证,七国上下再找不到手艺能跟我比的人。您若是不信,大可把君临每一家打铁铺都走过一遍,自己比较比较。其实打件盔甲,随便一个乡下铁匠都会。我打出来的是艺术品。”

    奈德啜着酒,听他继续往下说。照托布吹嘘,不仅百花骑士整套铠甲都是在这里买的,许多真正识货的官家老爷也都是常客,更别提国王陛下的亲弟弟蓝礼大人了。不知首相大人可曾见过蓝礼大人的新行头?就是那件绿甲和黄金鹿角盔。除了他,城里没有别的武器师傅能做出那么深的绿色,因为他小时候在科霍尔当学徒时学会了将颜色渗进精钢里的秘诀,相较之下,涂漆或上釉根本只是小孩子把戏。还是首相大人要把好剑?托布说他在科霍尔也习得了打造瓦雷利亚钢的技术,只有知道正确咒语的人才有办法使老旧的武器焕然一新。“史塔克家族的纹章是冰原狼,对不对?我可以帮您打顶冰原狼头盔,保管走在路上小孩看了就跑。”他拍胸脯保证。

    奈德微微一笑。“这么说来,你也帮艾林大人打了顶猎鹰头盔?”

    托布·莫特闻言,停顿了很长时间,最后他放下酒杯:“首相大人他是找过我,跟国王陛下的大弟史坦尼斯大人一起来的。遗憾的是我没那个荣幸,不曾为他们效劳。”

    奈德平静地看着他,什么也不说,只静静地等待。这些年来,他发现沉默常常比发问更有效,眼下正是如此。

    “他们说要见见那孩子,”武器师傅道,“所以我带他们去了锻炉。”

    “那孩子,”奈德跟着重复。他根本不知道那孩子是谁。“我也想见见那孩子。”

    托布·莫特冷静而谨慎地看了他一眼。“遵命,大人。”他先前的友善语气已经消失无踪。他领着奈德走出后门,穿越一个狭长的庭院,进入宽敞的石砌谷仓,铁匠铺的实际工作就是在这里进行。武器师傅刚开门,一股热气便向外喷涌而出,教奈德觉得自己仿佛要步入火龙口中。每个角落都有一座熊熊燃烧的锻炉,空气里充溢着烟硝和硫磺的臭味。铁匠工头抬头瞄了一眼,只来得及抹抹额际汗珠,便又继续挥舞铁锤和钳子,打着赤膊的学徒则努力鼓动风炉。

    武器师傅把一个年龄大约与罗柏相若,两臂和胸膛都是结实肌R的高大男孩叫过来。“这就是史塔克大人,国王新任的首相。”男孩一边听他说,一边以他那双Y沉的蓝眼睛打量奈德,并用手指把汗水浸湿的头发往后拨。他的头发又粗又厚,乱成一团,如墨水般漆黑。他下巴刚长出点黑胡渣。“这是詹德利,以他这年纪算得强壮,干起活来也挺勤快。小子,让首相大人瞧瞧你打的那顶头盔罢。”男孩有些害羞地领他们走到他休息的长凳,将一顶状如牛头,还有两只弧形牛角的头盔拿给奈德看。

    奈德拿来反复把玩,这头盔是粗钢制成,未经雕琢,但造型却是行家里手。“做得很好,不知你可否愿意卖给我?”

    男孩一把从他手中抢过头盔。“这不是拿来卖的。”

    托布·莫特一脸惊恐。“小子,这可是首相大人哪,大人他看得上眼,你还不快送给他,他光开口问已经很给你面子了。”

    “我做了给自己戴的。”男孩倔强地说。

    “大人,真是千万个对不起,”他的主人急忙对奈德说:“这小子倔得跟生铁似的,生铁就是欠打。不过这头盔也不是什么值钱家什,若您肯原谅他,我保证为您打一顶前所未有的上等货色。”

    “他又没做错事,我没什么好原谅的。詹德利,艾林大人来看你时,你们都说了些什么?”

    “大人,他不过就问了些问题。”

    “什么问题?”

    男孩耸肩道:“问我过得好不好啊,主人待我如何啊,我喜不喜欢这差事啊,还有我妈的事,问她是谁、长得怎么样这些。”

    “你怎么回答?”

    男孩拨开一撮新垂下的黑发。“我还小的时候她就死了。我只记得她的头发是黄色的,有时会唱歌给我听。她在酒馆里做事。”

    “史坦尼斯大人也问过你问题吗?”

    “光头的那个?没,他没问。他都不说话,光盯着我瞧,好像我上了他女儿似的。”

    “讲话当心点,”师傅说,“你是在和国王的首相大人说话。”男孩低下头。“这孩子聪明,偏偏就是拗。瞧这头盔……别人骂他牛脾气,他就打顶牛头盔来气他们。”

    奈德摸摸男孩的头,轻搓着他粗黑的头发。“詹德利,看着我。”小学徒抬起头,奈德仔细审视着他下巴的轮廓,还有那对冷若冰霜的蓝眼睛。是了,他心想,我知道了。“去干活罢,小伙子。抱歉打扰你。”他随武器师傅走回屋里。“这孩子的见习费是谁付的?”他轻描淡写地问。

    莫特看上去相当害怕。“您自己也看到了,这孩子强壮得很,还有他那双手,天生就是打铁的料,这孩子有潜力,所以我没收见习费。”

    “跟我说实话,”奈德催促他,“强壮的小伙子满街都是。除非长城倒塌,否则你不可能不收见习费。到底是谁付的?”

    “是个官家老爷,”武器师傅很不情愿地说,“他没说自己的名姓,外衣上也没有家徽。他拿出手的是金子,而且付了平常的双倍,说一半是孩子的见习费,另一半是要我别说出去。”

    “说说他长什么样。”

    “他很粗壮,宽肩膀,但没您高。棕色的胡子,似乎还杂了点红。我倒是记得他穿的披风,高档货,扎实的紫天鹅绒料子,滚了银边,可兜帽遮住了他的脸,我看不清楚。”他迟疑了一下。“大人,我不想惹麻烦。”

    “谁都不想惹麻烦。可是莫特师傅,恐怕这是个麻烦的年代。”奈德道,“你很清楚这孩子是谁。”

    “大人,我只是个武器师傅,不知道什么我不该知道的事。”

    “你很清楚这孩子是谁,”奈德耐心地重复一遍。“我可不是问你知不知道。”

    “这孩子是我的学徒,”武器师傅说。他迎视奈德的目光,眼神固执得如钢铁一般。“他来我这儿以前是谁,那不干我的事。”

    奈德点点头,觉得自己还挺喜欢托布·莫特这位武器大师。“哪天要是詹德利不想继续铸剑,想要实际弄把刀玩玩的话,叫他来找我,我看他是块当兵的料。在那之前呢,莫特师傅,我谢谢你照顾他。我跟你保证,若是我想弄顶头盔来吓吓小孩,一定第一个找你。”

    他的侍卫牵马等在外面。“老爷,您查出什么了吗?”奈德上马时,杰克斯开口问。

    “有的。”奈德告诉他,自己却思绪满怀。琼恩·艾林找国王的私生子做什么?到底什么事值得他连命都赔上?

    第二十八章 凯特琳

    “夫人,您还是把头包住,”他们骑马踽踽北行,途中罗德利克爵士一再告诫她,“不然会着凉的。”

    “罗德利克爵士,淋点雨没什么大不了。”凯特琳回答。她的湿头发沉甸甸地垂下来,一撮松掉的发束黏贴在额头上,不难想像自己的模样有多狼狈,但这次她却不在乎。南国的雨柔软而温和,凯特琳喜欢用脸颊去体会这种轻如慈母亲吻的感觉。这感觉将她带回到童年时代,忆起在奔流城度过的那些灰蒙蒙的日子。她记得饱溢湿气的神木林,枝干低垂;记得弟弟追着她跑过一堆堆湿叶,笑声清脆。她也记得和莱莎玩泥巴的种种情景,记得泥团在手中的重量,滑溜的褐泞在指间流动的感觉。后来,她们咯咯笑着把做好的泥饼端给小指头吃,他竟当真吃了一堆,足足病了一个星期。啊,记得当时年纪还小。

    凯特琳本以为自己早已忘却了这些事。北境的雨寒冷而无情,有时入夜还会成霜。说是滋养生殖,转眼就变成作物杀手,连成人遇上也纷纷走避。这种雨,哪是给小女孩玩的呢?

    “全身都湿透了,”罗德利克爵士抱怨,“湿到骨子里去了。”他们周围树林浓密,叶梢的落雨声伴着马蹄行走泥泞的响动。“夫人,我们今晚该找个有火的地方歇歇,若能吃点热东西更好。”

    “前面路口有家旅店。”凯特琳告诉他。她年轻时与父亲外出曾多次在此借宿。霍斯特·徒利公爵壮年时在城里待不住,总是骑马到处晃荡。她还记得旅馆主人是个不分昼夜嚼着烟叶、名叫玛莎·海德的胖女人。玛莎似乎永远都是笑容满面,还常拿蛋糕给孩子们吃。她的蛋糕浸过蜂蜜,吃起来香味浓郁。只是凯特琳很怕她的笑容,因为烟草把牙齿染成了暗红色,笑起来似乎血淋淋,怪吓人的。

    “有旅馆当然好,”罗德利克爵士满心向往地重复了一遍。“不过……我们最好还是别冒险,为了避免被人认出,还是找家民居借宿比较妥……”这时路上传来盔甲铿锵、马匹嘶鸣和雨水溅洒的声音,他急忙住口。“有人。”他一边出声警告,一边伸手握住剑柄。即便是在国王大道,小心谨慎也绝对有益无害。

    他们循声而去,绕过一个慵懒的弯道,看见那一群成纵队行进的人马,全副武装,正嘈杂地渡过涨水的溪流。凯特琳拉住缰绳让他们先行。骑在队伍前列的人高举的旗帜已然湿透,垂挂下来,看不清晰。但来人都穿着蓝紫色的披风,海疆城的银色飞鹰纹章在肩头飞扬。“是梅利斯特家的人。”罗德利克爵士朝她耳语,生怕她不知道。“夫人,我看您还是把兜帽拉起来吧。”

    凯特琳没有照办。杰森·梅利斯特伯爵本人就在队伍里面,骑士们围绕四周,身边是儿子派崔克,侍从们则跟在后方。她一眼就看出他们是赶往君临参加首相的比武大会。过去这一个星期,国王大道上到处都是骑士和自由骑手,带着竖琴和皮鼓的吟游诗人,满载啤酒花、玉米和一桶桶蜂蜜的马车,还有生意人,工匠和妓女,汹涌的人潮使得国王大道拥挤不堪,所有人都往南走。

    她不顾被认出的风险,好好地打量了杰森伯爵一番。上次见他还是在她婚宴之上,当时他只顾着和她叔叔说笑。梅利斯特家族是徒利家族的臣属,此人出手送礼向来大方。如今他的棕发间杂了几丝白色,岁月把他的脸庞凿出了痕迹,却并未减损他的骄傲,他骑在马上的神情天不怕地不怕。凯特琳实在羡慕,她自己担惊受怕可太多了。他们经过时,杰森男爵简单地点头致意,但那只是贵族老爷路遇陌生人时的基本礼貌。那双锐利的眼睛并没有认出她,而他儿子则根本连看都懒得看。

    “他竟没认出您。”之后罗德利克爵士疑惑地说。

    “他只看到两个又湿又累,溅满泥浆的旅人站在路边,绝想不到其中一个会是他主子的女儿。我想我们就算进了旅馆也会很安全的,罗德利克爵士。”

    旅馆位于三河汇流处以北的岔路口,他们抵达时天已快黑。玛莎·海德还在嚼她的烟草,比凯特琳记忆中胖了点,头发也灰白了些,好在她只草草瞟了他们一眼,没有露出恐怖的血腥微笑。“只剩楼上两间客房,别的没了,”她一边说,嘴里一边嚼个没完。“两间都在钟塔下,所以不用担心错过用餐,只是有人会嫌吵。没办法,人太多,我们差不多客满了。如果不要,就请两位上路。”

    他们当然要。房间在低矮积尘的阁楼内,要经过狭窄老旧的楼梯爬上去。“把鞋子留在这儿,”玛莎收了钱后告诉他们,“伙计待会儿来清理。我可不想看你们踩着烂泥上楼。注意钟声,来晚了就没得吃了。”她脸上没有笑容,也只字未提香甜的蛋糕。

    当晚餐的钟声真的敲响时,简直震耳欲聋。凯特琳换了干衣服,正坐在窗边,凝视雨滴溜下窗棂。玻璃模糊不清,水珠密布,雨夜正要降临。凯特琳勉强分辨得出两条大路交会处的泥泞渡口。

    看到岔路,她飘忽的视线不禁停了下来。假如他们由此向西,便可轻松愉快地抵达奔流城。父亲总会在她需要的时候给予睿智的建议,她也渴望和他谈谈,警告他即将来临的风暴。倘若临冬城当真不免一战,奔流城更是首当其冲,因为它既靠近君临,西面又有如Y影般的凯岩城势力。若是父亲身体健康一点,她或许还会考虑,然而霍斯特·徒利卧病在床已有两年之久,凯特琳不愿再加重他的负担。

    东边的路比较崎岖,也更险恶,攀越岩石山丘和浓密树林,进入明月山脉,再穿过陡峭隘口和深渊绝壁,则会到达艾林谷,以及更远处崎岖多石的五指半岛。雄立于艾林谷顶端的鹰巢城固若金汤,高塔直向天际。在那里她可以找到妹妹莱莎……或许还能找到某些奈德求索的答案。莱莎信里想必有所保留,不敢多说,说不定她正持有奈德需要的证据,足以导致兰尼斯特家的毁灭。倘若真的开战,他们也需要得到艾林家族和其臣属的东境贵族们的支持。

    然而山路崎岖难行,危机四伏。影子山猫四处出没不提,落石是常有的事,山区氏族部落更是目无法纪的盗匪,他们从峰峦间呼啸而至,杀人越货后,一见峡谷派出骑士追剿,便如积雪融化般消失得无影无踪。就连琼恩·艾林如此少见的英明领主,每次穿越山脉也必定带上大批人马。而此刻凯特琳惟一的人马是个老骑士,惟一的屏障是他的忠诚。

    不,她想,奔流城和鹰巢城以后再说,此刻她应该北上直取临冬城,她的三个儿子和重责大任正对她翘首以盼。只等安然渡过颈泽,她便可对奈德的封臣宣布身份,然后派信使骑马先行,发布国王大道戒严的消息。

    雨丝遮蔽了岔路远方的田野,但凯特琳记忆里的风景依旧清晰。市集在路的那一头,再走一里有个村落,五十来间白色农舍围绕着一间小小的石砌圣堂。经过漫长而平静的夏季,如今村里的房舍想必更多了。由此向北,国王大道与三叉戟河的支流绿叉河平行,穿过肥沃谷地和青葱林荫,穿过繁荣市镇、坚实农庄以及河间贵族的城堡。

    凯特琳对每一位河间贵族都了若指掌:积怨已久的布莱伍德和布雷肯家族,每有纷争她父亲就得出面调停;身为家族最后传人的河安伯爵夫人蛰居于赫伦堡空寂的地窖里,整日与逝者相伴;暴躁的佛雷侯爵死了七任太太,他巍立大河两岸的孪河城里早已四代同堂,内家、外家、私生、百系,难以尽数。他们全都是徒利家的封臣,宣誓效忠于奔流城。但倘若战争真的爆发,凯特琳却不知道这样的阵容够不够坚强。父亲是世上最坚定最可靠的人,届时他一定会召集封臣……然而诸侯们都会来么?戴瑞家、莱格家和慕顿家虽然也都是奔流城的臣属,然而在三河之役中,他们却与雷加·坦格利安并肩作战。佛雷侯爵则是战争结束后方才带着人马姗姗来迟,不禁让人怀疑他原本打算为哪一边效力(事后,他郑重其事地向胜利者表示自己一直站在他们这一边,但从那以后父亲便改口叫他“迟到的佛雷侯爵”)。不能开战,凯特琳焦急地想,绝不能让战争爆发。

    钟声停止,罗德利克爵士过来敲她房门。“夫人,我们快下去罢,不然恐怕吃不到东西了。”

    “过颈泽之前,我们不以爵士、夫人相称会比较安全,”她告诉他,“扮成寻常旅人不会引人注意。嗯,就说我们是父女出门探亲好了。”

    “那就这样办,夫人。”罗德利克爵士刚表同意,凯特琳便笑了起来,他才恍然大悟自己又说错了话。“习惯了,一时真改不过来,夫……女儿。”他伸手想捻他早已不见的胡子,不由得困窘地叹气。

    凯特琳挽起他的手。“来罢,老爹,”她说,“玛莎·海德烧得一手好菜,我想你会喜欢的。不过千万别当面夸她,她那张笑脸还是不看为妙。”

    大厅很长,通风良好,一边立着一排大木酒桶,另一边则是火炉。跑堂小弟拿着烤R叉子跑来跑去,玛莎从酒桶里倒出啤酒,嘴里嚼的烟草却也没停。

    长椅上座无虚席,村民和农夫与来历各异的旅客并肩而坐。一手黑一手紫的染坊师傅和满身鱼腥的讨河人坐在一起;浑身肌R的铁匠缩着身子挤在瘦小的老修士旁边;一副硬汉模样的流浪武士和轻声细语的生意人像老友般交换着路上的消息。

    然而用餐的人里有太多带着刀剑,看得凯特琳有些担心。坐在炉边那三个佩着布雷肯家的红色骏马徽章,还有一大群身穿蓝钢环甲,肩披银灰披风的人,他们肩头所绣的正是她熟悉的佛雷家双塔纹章。她一一打量他们的脸,但他们年纪都太小,认不出来。里面年纪稍长的,在她嫁到北方时也不过是布兰现在的年龄。

    罗德利克爵士在靠近厨房的长椅上找到两个位子,饭桌对面坐了个英俊的年轻人,手里正拨弄着木头竖琴。“好心人,七神保佑你们。”他们坐下时他开口道。一个空酒杯摆在他面前。

    “也保佑你,好歌手。”凯特琳回答。罗德利克爵士用一种“现在就要”的口气叫了面包、R和啤酒。歌手约莫十八岁,他大胆地瞧着他们,问他们打哪儿来,往哪儿走,路上有些什么消息等等,连珠炮似的一串问题,叫人不及反应。“我们两个星期前从君临出发的。”凯特琳挑了最安全的问题回答。

    “我正要去那儿呢。”年轻人道。果然不出她所料,他对说自己的事远比听他们的事感兴趣。歌手们最爱的莫过于炫耀自己的声音。“首相比武大会上财主老爷肯定多的是,上回我赚的钱多到搬不动……呃,只可惜我后来把注下在’弑君者‘身上,输了个精光。”

    “诸神在上,赌徒本该遭天谴。”罗德利克爵士口气严峻。身为北方人的他,和史塔克家一样对比武大会没好感。

    “我知道老天看我不顺眼,”歌手说,“所以你那些神和百花骑士联手把我坑惨了。”

    “想必你学到教训了。”罗德利克爵士道。

    “可不是嘛。这回我要把注下在洛拉斯爵士身上。”

    罗德利克爵士又想捻不存在的胡子,他还来不及回敬对方,跑堂小弟便急急赶了过来,在他们面前奉上一盘盘面包,又从叉子上切下烤成棕色,流着热汤汁的R片。另一个叉子上则有小洋葱、红辣椒和肥美的蘑菇。罗德利克当下就狼吞虎咽起来,那侍者又跑去帮他们盛啤酒。

    “我叫马瑞里安,”歌手边说边拨着一根琴弦,“想必你们在别的地方听过我表演?”

    听他这种口气,凯特琳不禁微笑。吟游诗人鲜少光临地处极北的临冬城,但她在奔流城的少女时代常见识这类人。“恐怕没有。”她告诉他。

    他在琴上弹出一个哀伤的音符。“那是你的损失。”他说,“你听过最好的歌手是谁?”

    “布拉佛斯的阿利亚。”罗德利克爵士立刻应道。

    “唉,我比那老骨头高明多啦。”马瑞里安说,“如果你肯花个银币,我很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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