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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49 部分

作者:未知        书名:诡案组        类型:高辣文       直达底部↓       返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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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所以说,古剑虽然有三把,但三把的形状都是差不多的话,那么这两宗案子的似乎之处可以只是巧合,实际并没有关联。”流年肯定的语气再次给予我沉重的打击。他翻开本案第一名死者吴浩的验尸报告,指着报告中的照片给我详细地解释:“你看这名死者身上有多处伤痕,除了肚子上的伤口外,其它的伤口明显是在血Y被‘烧’掉后,胡乱地砍上去的。从这些不平整的伤口能够看出,凶器绝对是一把拥有锯齿状尖端的匕首,而不是一把唐剑。”

    流年把报告交到我手上,让我仔细看清楚报告中的照片,片刻后就问道:“你想到什么?”

    我皱着眉头思索片刻,虽然已经想到流年想说什么,但我并没有急于回答,而且把报告递给蓁蓁并问道:“五名死者中,除第一名死者外,其余四名都是只有一个伤口,你认为是怎么回事?”

    我本以为她得想好一会儿,但她看了一眼就说:“人都死了砍那么多刀,凶手应该跟这名死者有深仇大恨吧!”

    流年笑了笑没说话,我则无奈地她解释:“如果凶手是因为跟这名死者有深仇大恨才杀人,那么他既然已经报仇了,干嘛还要杀害其他四名死者?如果其他四名死者也跟他有仇,为何他又不多给他们几刀?”

    面对我这两个疑问,蓁蓁虽然没能想出反驳的理由,但她却似乎有些许不服,不忿反问我:“那你又知道凶手为何只在第一名死者身上划那么多刀吗?”

    “因为那是他第一次!”我不怀好意地看着她,顿顿又说:“你第一次不会紧张吗?”

    “什、什么紧张不紧张啊!”她的脸红了,并回避我的眼神。

    我和流年一同大笑,在她不知就里了好一会儿之后才笑道:“我是问你,如果你是凶手,第一次杀人不会觉得紧张吗?”

    她的脸红突然由红变黑,我想要不是流年在旁,她肯定会恼羞成怒踹我一脚。她虽然没有踹我,但我还是能从她的语气中感觉到火药味:“要是杀别人我可能会紧张,但杀你就肯定不会!”说着还狠狠地盯着我,我真怕她会扑过来掐我脖子。

    我被她盯得心里发毛,马上就继续解释以分散她的注意:“她之所以会在第一名死者身上乱砍那么多刀,除了因为第一次杀人感到紧张之外,还因为她不知道自己手中的凶器能一下子就至人于死地,她害怕一刀没能杀死对方所以才会在死者身上乱砍。而在之后,她知道一刀就能杀死对方,那就没必要浪费力气了。也就是说,她是初次犯案,不可能跟两年前的案子有关。”得出这个结论,我心中多少也有些无奈。

    “嗯。”流年点了下头,“凶手所用的凶器虽然跟博物馆失窃的古剑具有相同的特性,但这一点似乎只是巧合,两者并没有实质的关联。我想凶手大概是意外地获得一把奇特的匕首,并把它用作凶器。”

    “那他是怎样得到这把匕首呢?是在别的博物馆里偷取,还是自己从地里挖出来,难道它跟两年前的案子真的没有任何关系……”就在我跟流年为这些问题烦恼不已的时候,蓁蓁突然大叫一声,把我们从沉思中拉来现实,我问她抽到那条筋了,干嘛实然叫那么大声。

    她白了我一眼反问道:“你们的脑袋才抽筋呢!干嘛老是在凶器的问题上绕圈,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找出凶手,之后才是凶器啊!找到凶手后再找凶器,不是更省事吗?但你们却本末倒置,就是一个劲地找与凶器有关的资料。”

    一言惊醒梦中人,我跟流年因为急于追寻小相的下落,在这宗案子上都钻了牛角尖,一开始就在凶器的问题上绕圈,反而忽略了找出凶手才是我们工作的重点。

    给蓁蓁这一说,我跟流年都不由露出尴尬的笑容,随即便开始重新讨论本案的线索。五名死者皆为理南学院的学生,而且都是在校园内遇害,那么凶手极有可能也是学院里的学生或者教职人员。而且死者均为纨绔子弟,凶手行凶的动机或许与仇富心态有关,又或者像早前那个马姓的大学生那样,因为贫困和受歧视而杀人。理南学院的学生中,贫富差距那么大,这个可能性并不低。

    不管怎么说,再次到理南学院走一趟准没错,在那里我们必定能找到一些线索。然而,我万万没想到在找到线索之前,我竟然会在那里遇到两个人,两个与小相有着密切关系的女人。

    卷十 执念之剑(前编) 第四章 神憎鬼厌

    跟蓁蓁再次来到理南学院,并在五名死者被发现的地点逐一进行调查,希望能从中发现线索。之前四名死者被发现的地点——教学楼后的小山坡、课室、停车栅、楼梯间,因为当时没有得到重视,在现场留下的痕迹早就已经受到破坏,所以我们没有找到任何有线索。而发现第五名死者的湖边草丛,我们前不久才去过,也没能找到有价值的线索。我们除了发现这五个地方在某些时候,尤其是晚上都是人迹罕至之外,就没有其它发现。不过,如果我是凶手,我也不会找个人多的地方下手,也就是说这个发现并没无用处。

    在现场没能找到蛛丝马迹,只好寄望于死者身上了。于是,我们就根据校方提供的资料,到第一名死者吴浩的班级里,打算找他的同学了解情况,看看他是否跟别人有过节或者争执。然而,在我们前往他的班级途中,竟然遇到了一个熟人。

    吴浩就读的大一7班在教学楼三楼,上楼梯的时候我突然闻到一股蔷薇花香,往上一看就看见一个熟识的身影,不由冲口而出:“那不是悦桐的P股?”走在前面的人闻言回过头来,果然就是桂美人。

    “哎哟,你怎么凭P股来认人啊,怪不得蓁蓁说你是大色狼。”悦桐向我们走来,并暧昧地瞥了我一眼。我知道她肯定是不怀好意的,果然随即就感觉到身旁有一股杀气传来,蓁蓁似乎又吃醋了。

    为免被悦桐继续闹下去,我立刻就问她:“这里发生的案子又不是你负责取证,你来这里干嘛?”

    “不是我负责我就不能来吗?”悦桐暧昧地看着我,似乎想继续戏弄我,马上又说:“这里对我们来说,可是个有着重要意义的地方哦,你不会忘记了吧!”

    我还真想不起这间学校对我们有什么“重要意义”,因为在接手这宗案子之前,我根本就从没踏足过这里。不过蓁蓁肯定不是这么想,我好像看见她的头顶已经在冒烟了,我得赶紧解除这种危险状态,要不然她说不定什么时候会把我踹下楼梯。于是我便对悦桐说:“我之前从来没来过这里,要不是为了调查这次的案子,或许这辈子也不会来。我实在想不起这里对我有什么重要意义。”我没像悦桐那像说“对我们”,而是故意说“对我”,目的是为了跟她划清界线。虽然我对她是有好感,但此刻我更在意蓁蓁的感受。

    “唉,你们这些男人都是没良心的,自己说过的话转过头就全忘掉了。”悦桐还想继续在蓁蓁面前耍我,摆出一副受委屈的可怜模样,拉着蓁蓁的手眼泛泪光地对她说:“蓁蓁,你可要当心了,阿慕两年前还拍着胸口跟我说,要照顾那个对我们很重要的人,不但要把她抚养成人,还要给她一切最好的,绝不会让任何人欺负她。可是,可是现在他竟然说什么都想不起了,这种忘恩负义的负心汉能托付终身吗?”

    我真想对悦桐说,“你不去拍电影,绝对是演艺界的一大损失。”然而此时此刻,就算我怎样否认,蓁蓁似乎都不会相信,我只好想办法让悦桐自己露出马脚,于是我便跟她说:“我在这学院里连一个认识的人也没有,你怎么说得像我们有个私生子在这里读书似的。就算我真的和你生了个私生子,也不可能已经到了能上大学的程度吧!”

    我本以为这样就能把悦桐镇住,使她不能再瞎扯下去,可是她竟然说:“我现在就带你去见她,看你这负心汉见到她后还有什么话可说!”她说罢还真的要带我们上楼,就像确有其事一样,可我却实在想不到有那个认识的人会出现在这学院里。

    悦桐要带我们去的地方竟然恰巧就是吴浩所在的班级,在进入课室的前一刻,我实在想不到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在进入课室之后我就知道了。仔细回想,她刚才所说的话虽然似乎是在戏弄我,但实际上她并没有撒谎,我的确是个“负心汉”,因为在这课室里确实有一名少女是我曾经说过要照顾,但之后却没有做到。

    此刻,这名少女正坐在课室里安静地看书,她的面色稍微苍白,让人觉得她像是大病初愈。然而,这一脸病容并没有掩盖她的秀丽,只令人为她而感到怜悯。看着她独自看书的样子,我突然感受到一份莫名的孤独与落寞。我的确是有负于她,这两年来我不但没有兑现当初的诺言好好的照顾她,甚至连她进了这所学院念书也不知道。心念至此,不由有种抬不起头的感觉,我实在是愧对我的好搭档好兄弟了。

    “悦桐姐,你来了!”少女看见了悦桐就放下手中的书本,站起来准备走过来,然而当她发现我就在悦桐身旁时,马上就露出惊喜的神色:“申羽哥,你也来了!”说着便加快脚步向我们走来。

    “她是谁啊?”蓁蓁略带醋意地小声询问。

    “她叫见华,是小相的妹妹。”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我突然有种百感交杂的感觉。两年前,小相失踪的时候,面对孤苦无依的见华以及彷徨无靠的悦桐我许下诺言,承诺在找到小相之前会好好照顾见华,不但会把她抚养成人,而且还会给她一切最好的东西,更不会让任何人欺负她。

    然而,就在我说了这话不久之后,就接连遭受两个沉重的打击,先是小娜向我提出分手,继而因为跟老大坚持要继续调查古剑连环杀人案以及小相的下落,而双双被调离刑侦局。当时我的心情可说是低落到极点,被调到反扒队后几乎每天都像行尸走R一般,当然就没心情去理会见华了。虽然后来我渐渐恢复过来,但已经有一段很长的时间没跟见华和悦桐联系,也就不好意思去找她们。

    被调到诡案组后,虽然再次跟悦桐经常接触,也很想去探望见华,了解她的近况。可是,自从再次跟老大做事后,我就连睡觉的时间也没有,别说探望她了,就连母亲也已经好几次打电话给我,说快记不清我是长什么样子。所以,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一直都没有跟她见面,一次也没有。

    两年不见,见华虽然仍旧是那么秀丽,脸色仍是像以前那样不太好,不过她显然要比之前成熟了。也许是因为没有小相的照顾,事事要自己亲力亲为的缘故吧,要知道她以前可是最会向小相撒娇的。而小相亦把她当作掌上明珠,放在手上怕丢,含在口里怕化。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我进刑侦局没多久所发生的那件事,当时老大本来要带我和小相去开一个很重要的会议,并打算在会议中向上任厅长表扬我们早前破获大案一事。然而,在这宗案子中,小相的功劳是最大的,我只不过是叨他的光而已。可是就在这个时候,见华的班主任突然打电话给他,说见华在学校里晕倒了,叫他马上到学校走一趟。其实,当时他大可以让悦桐替他到学校照顾见华,但他一挂掉电话就简单地把情况告诉我,然后就像长了翅膀似的一头往学校里扑。结果老大只好在会议上把所有功劳都推给我,我因此稀里糊涂地获得跟他相同的称号――刑侦新人王!

    如果这一次他不是错过了这个会议,他应该可以升职加薪,不过他对此却并不在意,他当时跟我说:“小华的一条头发也比厅长位置重要十倍。”由此可见,见华在他心目的地位有多重要。其实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他们兄妹相依为命多年,就算换转是我,或许也会跟他一样。毕竟,与功名利禄相比,亲情要珍贵得多。

    “申羽哥,你很久也没来看我耶。”见华娇柔的声线把我从回忆中拉回现实,看见她已经长得亭亭玉立,不由往她头上摸了一下,随即笑道:“嗯,已经有两年没见过你了,现在都已经长大了,可以去找男朋友喽!”

    “是啊,我本来还想找申羽哥做男朋友呢,可惜你现在已经有女朋友了,而且还只记得去拍拖,都不来看我。”她嘟起嘴,用责怪般的眼神看着我,我只好尴尬地跟她打哈哈:“我那有女朋友啊,现在还是孤家寡人呢!”

    “你骗人,悦桐姐说你有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她说着瞄了瞄蓁蓁几眼,小声地问:“这个就是你女朋友吧?”

    我心虚地把她拉到课室外的走廊,小声回答:“别听悦桐瞎说,人家可没说过要做我女朋友。”说罢回头瞄了蓁蓁两眼,她似乎听见了,脸色突然红起来。

    “你心里想人家做你女朋友是不是?”见华这小丫头大概是从悦桐身上学到不少东西,竟然还会戏弄我。

    继续跟她扯下去,肯定对我没什么好处,还是快转移话题比较好,于是我便问:“你们班上是不是有一个叫吴浩的男生?”

    “是啊!”她点了下头又说:“不过他已经很久没来上课了,听说好像出事了,难道是真的?”

    校方的保密工作做得很不错嘛,人都死了三个月了,居然还能把事情捂盖住。我虽然没想过要向见华隐瞒些什么,但我可不想把她吓坏,毕竟她只是个小女生而已,而她的同学又死得如此诡异。所以,我并不打算告诉她实情,只是含糊地说:“嗯,我们现在还在调查,他的情况并不是太清楚,所以想问一下你,他是个怎样的人?”

    “他啊,平时挺让人讨厌的,总以为自己有钱就很了不起。而且还挺花心的,之前还追过我呢……”见华稍微想了一下,就向我诉说吴浩平日的事迹――

    他是在学院附近的县区里出生的,但现在拿的却是加拿大的护照。听说是他说,他父亲早些年开诊所赚了很多钱,多得花几辈子也花不完,所以就全家移民到加拿大。他在加拿大住了几年,觉得不习惯就一个人回来上大学。

    他平时老是跟别人在国外怎样好怎样好,国内怎么差怎么差,我可听得耳朵都长茧了。有一次我忍不住问他,国外的月亮是不是比国内圆,他竟然很认真的地想了一会后,竟然跟我说:“国外的月亮的确是比较圆!你没看过不知道,国外的空气非常好,晚上要是没有云,抬头就能看见漫天繁星。要是在秋天的时候就算没有月亮,走夜路也不用带手电筒,因为星光很明亮,视野很清晰。有月亮的时候,我们跟邻居在花园里bbq也不用开灯。那像国内,一年到晚天空都像铺了层灰似的,月亮还能勉强看见,星星么,能看见十来颗就已经说明没有近视了。”他把国外说得像天堂一样,我还真不明白他干嘛要回来?

    他还很看不起人,总喜欢说“你们这些国内的土包子”之类的话,感觉好像他能混到个外国国籍就很了不起似的,完全忘记了自己本来也是个“国内的土包子”。让人觉得好笑的是,他虽然在国外生活了几年,但他的英语可真是差得让人笑掉牙,每次英语测验不及格不说,就连日常的口语也蹩脚得让人忍不住笑出来。可是,他却以为自己的英文很好,平时说话经常蹦出几个不咸不淡的英文。而且竟然还敢说教我,说我跟他学个把月就能到国外跟老外沟通。我还怀疑他在加拿大时,活动范围是不是只限于唐人街……

    听见华这么说,吴浩这人挺招人讨厌的,说不定凶手的杀人动机与此有关,于是我便问见华,有谁跟他有过节。见华想了一下就跟我说起一件发生在去年的事情――

    其实,我刚才说这些也不算什么,最多只让人觉得他比较拽,他还有更多让人讨厌的事情。我想我们班大概没有谁跟他没有过节,他得罪的人肯定要比他认识的人还要多。不过,我最有印象的是他去年跟小坚几乎打起来那件事。

    当时是冬天,天气挺冷的,小坚的女朋友亲手织了条雪白的围巾寄给他,他当天就系在脖子上向班里的同学炫耀一番,还特地跟吴浩说:“我这围巾是手工做的,是有钱也买不到的。”

    你知道吴浩当时怎么做吗?他先是问小坚:“你这围巾会掉毛吗?”

    小坚说:“当然不会,我女朋友可是用最好的毛线织的,那会掉毛。”

    “真的不会掉毛?”吴浩用怀疑的口吻问了好几次,在得到小坚理直气壮地回答后,他就喃喃自语地说:“看来应该是不会掉毛……”说着竟然扯着围巾一端擤鼻涕。

    小坚当时差点被他气疯,几乎要跟他大打出手。不过,快要打起来的时候老师就来了,把他们俩都叫到了教员室。本来这次只是他在惹是生非,但是他家里有钱,又拿外国护照,所以老师偏袒他,最后竟然要小坚写检讨,反正他却一点事也没有……

    想不到吴浩是个如此神憎鬼厌的人,如果我是小坚肯定会想办法报仇……或许,我该跟小坚聊上几句。

    卷十 执念之剑(前编) 第五章 情场初哥

    向见华了解吴浩的情况后,我认为一位名叫小坚的学生略有嫌疑,有必要找他问话。就在我想向见华询问小坚的详细情况时,突然有个女生向我们走过来,笑盈盈地跟见华说:“小华,这帅哥不会是你的男朋友吧!”

    “才不是呢,他是我哥的朋友。”见华上前亲热地拉着女生的手,并给我们互作介绍:“这位是申羽哥,这位是我的同学兼室友小菁。”这个叫小菁的女生长得也算不错,不过跟见华完全是两种类型,后者给人清纯秀丽的感觉,而她带有些许豪放的艳丽。

    “你找我有事吗?”见华问。

    “也没什么,只是想跟你说一声,我今晚可能会晚一点回寝室。”小菁看了一下手表,“不跟你说了,我约了人要先走喽,今晚记得别锁门哦!”她说罢便准备离开。

    见华似乎还有话要跟她说,想拉住她但却没拉着,只好叫道:“你又想翘课了,待会可是钟老师的课耶,他每次都会点名的。还有,放学后你还去话剧社吗?”

    “待会你帮我报到一下吧,话剧社方面,你干脆帮我退社好了。”小菁抛下这句话后,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见华跺了下脚,对着已消失于楼梯间的身影抱怨道:“又是这样,每次翘课都让我帮她报到,早晚会被老师发现。”

    “你这室友经常逃课吗?”虽然小相非常疼爱见华这个妹妹,但对她的管教可绝不宽松,很怪想像她竟然会跟小菁这种经常逃课的坏学生有着亲密的来往。

    “我认识她的时候,她不是这样的。可是从这个学期开始,就突然变得这么爱玩了。不但老是翘课,而且还经常都很晚才回宿舍。上个学期还是她带我进话剧社的,但这个学期却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近半个月几乎一次也没去过,师姐她们对她的意见可大了。”见华对小菁似乎也颇有微言。

    小菁是好是坏对我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能让见华学坏,要不然小相回来后,不把我掐死才怪。所以,我就语重心长地跟她说:“你可别被她带坏了。”

    她调皮地笑了笑:“这个你大可放心,要是我天天翘课,悦桐姐才不会放过我呢!”

    “见华的事情就不用你C心了,反正这两年你没理过她,她还是过得好好的。”悦桐跟蓁蓁不知道何时走到我们身旁,她还以蔑视眼神白了我一眼。

    我还差点把悦桐给忘了,她现在能算得上是见华的监护人了,有她照顾见华,我就用不着瞎C心了,还是先做好自己事情好了。于是,我就让见华带我们去找小坚。

    小坚就在课室里跟同学侃大山,见华本想上前把他叫过来,可是走到他跟前时,身体竟然变得摇摇欲坠。从我这个角度只能看见她的背景,所以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听见小坚突然发出一声惊叫:“血啊!”随即整个课室里的学生的S动起来。

    见华摇晃了几下就像快要倒下来,幸好蓁蓁反应及时,一个箭步冲上前把她扶住,我跟悦桐随即上前查看。刚走到她身前,我就看见一抹鲜红,鲜血在她稍显苍白的脸上勾画出一副美丽,但却让人感到怜悯的图画,犹如雪地里绽放的玫瑰――她流鼻血了!

    悦桐连忙取出纸巾,跟蓁蓁一起帮见华止血。把血止住后,蓁蓁就使劲地掐她的人中,想把她弄醒。就在我们为了弄醒见华而急得手忙脚乱的时候,那几个刚才跟小坚侃大山的男生也乱成一团,因为小坚不知为何也晕倒过去。

    “这家伙到底是春鸽还是纯爷们啊,怎么每次看见小华流鼻血都会晕倒!”“他可不是看见小华流鼻血才会晕倒,而是一见血就会晕过去。”“就是嘛,上个学期我打篮球时擦伤了膝盖,才流了那么一点血,他一看见就晕死了……”班上的同学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着。

    蓁蓁掐了好一会儿终于把见华弄醒了,立刻关切地问道:“你没事吧,怎么无缘无故就流那么多鼻血,而且还晕倒了?”

    “这里人多,空气混浊是,我们先送她回宿舍再说。”我跟蓁蓁扶起见华,并让悦桐带我们到她的寝室。

    把见华送到寝室后,悦桐说她留下来照顾见华就行了,让我们继续去调查案子。我想有她照顾见华应该没什么问题,于是就跟蓁蓁离开了宿舍。

    “见华怎么会突然就晕倒啊?还有她真的是小相的妹妹吗?他们两个的年龄相差很多耶。”刚踏出宿舍大门,蓁蓁就接连问了我两个问题。

    “见华的身体一向都不太好。”我点上根烟,徐徐作答:“我听小相说过,见华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所以身体一向都很虚弱,经常都会像刚才那样晕倒。而且,她每一次晕倒都有可能不会再醒过来。”

    “所以小相才会这么疼爱她吧!”蓁蓁似乎也对见华起了怜悯之心。

    “也许是吧,越是脆弱的花朵就越会惹人怜爱。”虽然我在家里是老幺,但我想没有那个当哥哥的,会不疼爱自己的妹妹,更何况是一个随时都会离开人世的妹妹。

    “那他们的年龄又是怎么回事?我没记得错的话,你好像说过小相已经有二十七岁了,见华现在才上大一,应该只有十九岁左右吧!两兄妹相差八年这么多,这也太奇怪了吧!”蓁蓁追问第二个问题。

    “其实,他们不是亲生兄妹,见华本来是个孤儿,是小相在街上把她抱回来的。”我吐了口烟才向蓁蓁解释他们之间的关系――

    小相曾经跟我说过,他跟第一次见到见华是在他八岁那年春节的时候,当时他的父母还健在。那天是大年初一,他们一家三口到亲友家拜年,回家的途中经过一条较为偏僻的小路,而就在这时候他们听见一阵虚弱的婴儿哭声从路边的巷子里传出来,于是他们就走进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走进污水横流的Y暗巷子,使人觉得格外的湿冷,然而在这让人不愿意多待一分钟的地方,竟然有一个不足三个月大的女婴躺于襁褓之中虚弱但顽强地挣扎着。年幼的小相看女婴那弱不禁风的模样,不由心生怜悯,忍不住把她抱起。虽然会把身上的新衣裳弄污,但他还是紧紧地抱着女婴,用自己的体温来给予对方温暖。女婴本来还哭个不停,但当小相把她抱入怀中之后,她就立刻止住了哭泣,安静地待在小相怀里睡着了。

    后来,他们就把这个女婴带到派出所,希望能找到她的家人,可是半个月过去了,派出所方面依然没有任何消息。在这半个月里,女婴就住在小相家中,可能是日久生情吧,虽然当时小相家里并不算富裕,但他的父母最终还是决定收养这个女婴。

    见华这个名字其实是小相取的,“华”的本义是花,他说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就像觉得她像一朵在寒风中颤抖的娇艳花朵,所以当父母说要帮她取名的时候,他就提出要叫她做“见华”。

    见华刚到小相家的时候,虽然比较瘦弱,但她软绵绵水漾漾的可爱模样,怎么瞧就怎么惹人疼,实在很难理解她的父母为何会抛弃她。不过,小相他们没过多久就知道原因了。见华平时通常都会很安静,但那一天却哭过不停,而且脸色也不对劲,所以小相的父母就带她的医院做检查。不检查还好,一检查就发现她原来患有先天性的心脏,而且她的情况还很特殊,不可能根治的,只能通过药物暂时控制情况。最可怕的是,谁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撒手于人世。也许,这就是她亲生父母抛弃她的原因。

    知道见华的病情后,小相的父母曾经想过抛弃她,但当他们谈及此事时,小相却紧紧地抱着见华跟他们说:“见华是我妹妹,你们可以抛弃她,但我不能。我一定会用尽所有办法,让她在今后的每一天里都过得开心快活,那怕就只有一天……”或许他的父母被这句话感动了,或许是他的父母没能拗得过他,反正最后见华还是留下来了。

    然而,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在见华三岁的时候,小相的母亲病逝了。从这时候开始,才十一岁的小相就得代替母亲的角色照顾见华。可以这么说,见华是小相一手带大的,所以他们的感情非常深厚……

    “想不到小相原来是个如此重情重义的人,现在像他这样的人已经很少见了。”听完我的叙述后,蓁蓁不由感叹。

    “所以我才会把他当作兄弟。”我无奈苦笑。

    蓁蓁不屑地白了我一眼:“把人家的妹妹丢下不管,还敢说当人家是兄弟。”

    “这个嘛……”我一时语塞,顿感无地自容,在见华的事情上,我实在是愧对这位兄弟了。

    “我们现在要去找小坚吗?”还好,蓁蓁没有继续挖苦我。

    “我想没这个必要了,他不可能是凶手。”

    “为什么?”蓁蓁瞪大双眼,一脸不解地看着我。

    我没好气地给她解释:“你认为一个见血就晕的人,会是杀人凶手吗?而且还是连续杀害了五名死者的凶手。如果小坚是在杀人之后才见血就晕,那么他很可能是装的,但刚才我听他的同学说,他在上个学期,也就是凶案发生之前就已经是这个样子,你还觉得他会有可能是凶手吗?”

    “听你这么说,他应该不会是凶手耶……”她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又说:“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到那里调查呢?”

    “继续向死者的同学了解他们的情况吧!”除了这个方法,我还真没能想到别的办法。

    五名死者分别来的不同的班级,从在大一到大四都有,我跟蓁蓁逐一到他们的班级中了解情况。综合从死者同学口中得来的信息,我们得到五名死者的一些共通点:

    一、纨绔子弟,父母或官或商,花钱从不手软;

    二、自以为是,以为自己有几个臭钱就很了不起;

    三、喜欢炫耀,经常购买新潮玩物,以此来炫耀自己的家财,并以奚落别人无力购买为乐;

    四、个性张扬,爱出风头,都进过话剧社,在校内小有名气。

    五、注重外表,全身上下除了自己本人这外全是名牌。

    除了这五点之外,我还发现另外四名死者都是校内著名的花花公子,女朋友多得要排编号,所以我觉得凶手行凶的动机或许是为了一个情字。但是,见华之前并没有跟我说过吴浩艳史,难道她是不好意思跟我说?为了证实这个猜测,我本来打算跟蓁蓁再次到吴浩班级询问他的同学,可是我们有这个打算的时间已经是很晚了,晚自修早就已经结束,而我又不想打扰见华休息,所以只好等明天再说。

    正准备离开时候,在学院门口遇见一对举止亲密的男女,男的我并不认识,但女则是见华的同学小菁。虽然我对这个小菁没多少好感,但她也是吴浩的同学,所以我上前跟她打招呼,并询问是否方便聊几句。

    “耶,方便就不太方便了,不过你们是小华的朋友,我总得给小华一点面子。”她说罢跟男朋友小声说了几句,对方就略显失望地离开了。

    我们跟小菁来到学院的餐厅里坐下后,就开始向询问有关吴浩的事情:“吴浩有女朋友吗?”

    她突然露出惊愕的神色,过了好一会儿才讪讪笑道:“你这么问还差点把我吓倒了,他之前曾经追过我跟小华呢。”

    “你跟他的关系……”我疑惑的问。

    “没有啦,我才不会跟他这种人交往。”笑着向我们摆手摇头。

    “那见华呢?”这也是我关心的问题。

    “小华才没有理他。他是先追小华的,还跟着我们进了话剧社,小华没理他,他就来追我,真是讨厌死了。”她的眼神中带有不屑之色。

    “他是个怎么样的人?”虽然我听见华说过吴浩十分惹人讨厌,但那只是她一家之言。

    “他啊,老是在别人面前装情圣,其实只不过是个初哥而已,想追我还差远呢!”她露出娇媚的笑容,仿佛正在向我们说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男性会把自己的情史当作战绩,女生亦会视裙下之臣为炫耀的筹码,我想她就是这种人了。

    “他没跟女生交往过吗?”我又问。

    “没有,我能肯定。”她的语气十分肯定,仿佛在说一件自己非常了解的事。

    “他跟你说过?”

    “才没有呢!”她又再娇媚地笑了笑:“像他这种男人最要脸了,那会承认自己没跟女生交往过。”

    “那你为什么就能肯定他没有呢?”蓁蓁突然好奇地C话。

    “怎么说呢……”小菁双手捧着脸,想了一会才说:“是经验吧,反正我就觉得他不曾跟女生交往过。如果他是情场老手,才不会整天跟别人唠叨自己在国外怎么泡洋妞。”

    “他在学院里真的没有跟任何女生交往过?”吴浩在国外的事情对我并说一点也不重要,我只想知道他在学院里发生的事。

    “没有,他国外有没有女朋友,我还不敢百分百肯定,但他在学院里就肯定没有女朋友。”

    她虽然并非确切知道吴浩是否有跟女生交往,但按照她的说法,至少能肯定吴浩在这间学院里并没有女朋友。那就奇怪了,为何之后四名死者都是情场老手,唯独吴浩是个初哥?难道其它四人都是花花公子,只不过是个巧合?

    卷十 执念之剑(前编) 第六章 学院寻宝

    因为吴浩并非花花公子,所以凶手为情而行凶的可能性并不大了。既然不是为情,那么仇的可能性就比较大。毕竟五名死者来自不同的班级,而且根据我们的了解,他们互相之间并不认识,但他们都是在学院里小有名气的名人,也许树大招风惹来仇富者的嫉妒。

    虽然对凶手的动机稍有头绪,但要靠着这点头绪找出凶手就好比大海捞针,也不知道该从何找起。在苦无计策的情况下,我跟蓁蓁唯一能做的就是继续在学院里溜达。然而,在理南学院里溜达了近一个星期后,唯一的收获似乎就只有……

    “申羽哥、蓁蓁姐,你们又来了。”见华轻挥着手向我们走来,看来今天又得请她吃饭了,不过这样也好,就算是这两年没有照顾她的补偿。

    我们三人一起朝餐厅走去,边走我就边想老大那张可怕的脸。这个星期天天往这里钻,但却一点线索也没找到,老大都快把我的皮也给扒下来了。要不是我把见华抬出,他肯定会把这宗案子交由雪晴来调查,抓住我去些干体力活。

    “那个走路一拐一拐的欧吉桑是学院里的人吗?怎么我每天都看见他在附近溜达。”正跟见华聊着闲话的蓁蓁,突然指着远处问道。

    “应该不是吧,看他也不像老师啊!不过我也见过他很多次了,近三四个月他好像每天都会来学院。”见华面露疑惑的神色。

    我顺着蓁蓁所指的方向望去,那里有一个五十岁左右,左脚不太灵活的老男人正在东张西望,似乎是在找人。虽然我也记起这几天经常能看见这个欧吉桑,不过脑海正被老大那张杀人狂般的大脸占据,所以并没有多想,只是随意地说:“他看样子应该是学生的家长吧!”

    “家长怎么可能每天都来学院找孩子啊!”蓁蓁认真地说。

    我还是随意地回答:“你说得也有道理,不过人家做什么似乎跟我们没有关系,除非他做的是犯法的事情。我们还是先干活好自己的事吧!”

    “我们都在这里溜达了一个星期了,该问的人都问过,该调查的地方都调查过了,还有什么事要干?”蓁蓁一脸不悦地盯着我。

    “嗯,我们还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办。”我严肃道。

    “是什么事啊!”蓁蓁一听就来劲了。

    我极其严肃地说:“吃饭!”

    “去死吧你!”蓁蓁把我踹了,就在见华面前把我踹得趴下,一点面子也不给。

    还好,见华不像她那么没良心,关切地把我扶起来,边为我拍去身上的灰尘,边抱不平般说:“蓁蓁姐,你也太过分了,怎么能这样对申羽哥呢!耍花枪也不能这么使劲嘛!”蓁蓁本来似乎还想说我该打之类的话,不过听见华的后半句,脸色马上就红了,把头扭到旁边一声不吭。

    在学院的餐厅里吃过味道一般的午饭后,见华就回课室准备上课,而我和蓁蓁则继续在学院里溜达,希望能寻找到任何与案件有关的蛛丝马迹。然而,今天似乎又是白费劲了,因为直到跟见华吃完晚饭,我们还是什么也没发现。看来只能用守株待兔的方式,等待凶手再次犯案了。

    跟蓁蓁在学院里呆到晚上十一时多,几乎连所有偏僻的地方都溜达过一圈了,凶手没找着,野鸳鸯倒是碰见一大堆,有好几对还正在做着活塞运动。要是我一个人来还没什么,当作看现场表演也不错,可是蓁蓁就在我身旁,尴尬是免不了的。可惜上次没能帮她完成女人的脱变,要不然我们或许能向这些野鸳鸯学习一下。

    都已经一个星期了,还是没有收获,我琢磨着是否该把这宗案子交给雪晴调查,反正现在能做的就只有守株待兔而已。正为此而烦恼时,蓁蓁突然说:“没想到这里到了晚上原来这么漂亮。”原来不知不觉间,我们来到了第五名死者的出事地点附近。

    宁静的小湖在朦胧的月色下,仿佛蒙着银色面纱的少女,给人既纯净而又神秘的感觉。在这夜阑人静的时分,于湖边欣赏月下美景,多少能让人感受到一股浪漫气息。我就为此而略感陶醉,不由轻佻起来,暂时忘记了之前被蓁蓁暴打的经历,右手悄然地伸到她腰间,突然把她搂入怀中。

    “你干嘛!”她的语气虽然稍带怒意,但并没有挣脱我的怀抱,而且脸色绯红,双眼更是不敢与我直视。

    “你说呢?”此刻四下无人,当然是我想干嘛就干嘛了。

    然而,正当我准备给她情深一吻的时候,她却突然用力地推开我,以如蚊子般的声音羞涩地说:“那边有人。”唉,真是好事多磨!我刚才还在想,这里鬼影也没一只,是个下手的好地方,谁知道居然会突然有人蹦出来。

    被人坏了好事,心里不禁无名火起,真想把这坏事的人痛殴一顿。然而当我看清楚对方是谁时,这个念头马上就打消了,小声地跟蓁蓁说:“这个跛子不就是白天那个欧吉桑?”虽然对方身处的位置路灯照S不到,但借助朦胧的月色,我还是勉强能看到他的样子,并认出他就是整天在学院里溜达的老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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