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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六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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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凌云一大早就从床上爬了起来,没有同那位跟自己**一度的金发女模特打招唿就独自离开了突尼斯。 要 看书 ww w·1kanshu·
一路上,沿途的风景还不错,虽然凌云由于以前跟着导师考古的原因也跑过不少地方,可是如今单身孤骑还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遭。
夕阳西斜,已经深入沙漠的凌云渐渐感到有些不是滋味,举目四望无际的黄沙被落日染成鲜红的颜色,狂暴的大风肆虐的撕吼着,天高地阔,大漠孤烟,凄凉落寞,大地带着一片诗意的苍凉。
在一个绿洲,凌云第一次看见了那些总爱穿深蓝色布料的沙哈拉威人,沙哈拉威,意思是沙漠的居民。
绿洲是沙漠地区人们经济活动的中心,这里四周搭着几十个千疮百孔的大帐篷,还有一些木屋,沙地里有少数几只单峰骆驼和成群山羊,汽车在接下来的路上已经派不上用场,这里只有号称‘沙漠之舟’的骆驼才是最好的交通工具。
看着绿洲外无边无际的沙漠,凌云在这一刻不由想起了旦丁在《地狱》篇中的说话:你们到这里来,就是要把一切希望抛弃。
“我的上帝,这里是地狱吗?”
这里能够看见的全是连头带脸全部裹住的阿拉伯女人,这些体积比较大条女人看的凌云直愣神,因为他并不知道沙漠的审美观念是胖女人才最美。
在这座绿洲里,凌云买到了去沙漠的必须日用品,不过让他唯一想抱怨的就是这里不能刷信用卡,使得他不得不在背包中塞进大量硬通货币;美钞。
在来之前他上网搜索了许多沙漠探险可能会遇见的危险以及自救的方法,可结论却是可避则避,沙漠中很多凶地,连在其中累世生存的游牧民族也视为畏途。
“色兰(阿拉伯语你好),听说你可以带我去撒哈拉深处?”
当凌云从随身旅行包中摸出一挞厚厚美金向当地一位十分有名向导挥动橄榄枝,并且向对方说起自己想去沙漠最深处时,向导却吓的说什么也不肯接受凌云手中的美钞,并且小声嘀咕了一句,道:“最近的人都疯了吗?为什么那么多人要去那个鬼地方?年轻人你为什么要去那里,沙漠深处的‘沉默之丘’是禁地,那里是只有亡灵才会向往的地方。”
如今的凌云听力已经非常人所能比,尽管对方嘀咕的声音几乎就跟蚊子叫一样微小,但还是被他捕捉到了其中蕴涵的意思,于是急忙追问道:“你刚才说,曾经有人去过沙漠深处的禁地?”
“没错,以前也的确有几支探险想进入禁地,但最后都是一去无回。”
这位沙漠导游,用奇怪眼神瞟了一眼这位东方男子,显然十分惊异对方居然能够听清楚自己小声嘀咕的话语,然后这才回答道:“去年这个时候,就曾经有一支法国科学探险队带着各种先进探测仪器进入‘沉默之丘’,不过后来也没见有人活着从里面出来。”
“这样就好!”
听闻还没有人能够从神秘的“沉默之丘”活着出来,凌云也在心里暗自不由大松了一口气,因为这表明那颗潘多拉之星暂时还很安全。
“雇金再加一倍,怎么样?”
面对眼前这位沙漠向导,凌云又从身后背包里拿出一叠花花绿绿的美钞在对方眼前晃了晃,但是对方依然十分坚定的摇了摇脑袋,显然对禁地“沉默之丘”的恐惧已经远远超过了金钱的诱惑
那个在当地小有名气的向导已经做了二十年沙漠向导,他神色古怪地看着眼前这个一看就知道没有沙漠探险经验的东方人,似乎不明白对方是从那里来的勇气,居然敢一个人独闯禁地“沉默之丘”。 ·1kanshu·
“好吧,好吧!”
眼见对方没有丝毫为金钱所动的意思,无可奈何的凌云只好在背包里再次拿出两叠钞票的同时向对方做出了妥协,道:“只要你能够带我去你自己认为能够到达的地方,这些钞票就是你的了,有问题吗?”
“这样的活,我十分乐意接受。”
或许是看在万能又万恶的钞票份上,这位叫默汗姆的沙漠向导最终他还是点了点头,然后经过几天准备牵着4头骆驼同凌云一起向沙漠深处走去。
沙漠,对于凌云而言就像是走进了另外一个幻境一般,四周高高隆起沙丘在强烈阳光照射之下就如同一座座火焰山不停向四周喷撒着热浪,一股股强烈气浪甚至让周围空气都变得扭曲起来。
重重摇了摇头,把过往截然不同的世界和生活抛到脑后,跟在默汗姆身后向着漫无边际的沙漠缓缓前行。
在沙漠里行走,骆驼是从一个水源跑到另一个水源的最佳运输工具,因为那是它们出于对存在的本能反应。
在这片浩瀚的沙海中,各种形态各异的沙丘使人目不暇接,最常见的是新月形沙丘,高大的沙丘呈月牙形状约有几十米高,横亘数公里。
开头一段路途凌云依然能看到一些绿洲,可沙漠的变幻无常是人力永远不能掌控和理解,随着两人向沙漠深处的移动绿洲变得越来越稀少。
有时候,凌云明明看到不远处就有一片绿洲,可是那片总是在前方不停诱惑着他的绿洲,似乎是触手可及却永远也无法到达的天堂,因为那片绿洲只是光影制造出来的自然现象;沙漠里特有的海市蜃楼奇观。
太阳终于被月亮取代,整个沙的世界也似乎被什么调换了一样,滚滚热浪换作刺骨的寒风;刺目白光慢慢隐退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种美丽的淡蓝色。
因天气炎热而萌生的烦厌情绪被倦怠和寒意代替,尽管凌云体质过人但还是有些吃不消,但是在个无边无际充满各种危险的沙漠中,他也只能咬紧牙关跟随默汗姆继续向着适合扎营的地点前行。
因为他十分清楚,在这种无处不充满着危险大沙漠里宿营地的选择十分重要,如果没有一处合适的宿营地说不定隔天太阳再次升起的时候,你就已经连同帐篷一起被风沙和移动沙丘给活埋了。
七天以后,凌云已经靠近了撒哈拉沙漠中心,而默汗姆也终于在‘沉默之丘’外围选择了离开。
尽管凌云许以对方一辈子也挣不到的重金,可是这位沙漠向导却丝毫不为所动,因为他十分清楚一个道理;钞票虽然可爱,但是对于一个死人来说却是毫无意义。
无奈之下,凌云只能咬紧牙根独自在烈日炎炎的荒漠中,牵着两匹骆驼向着前方“未知”的危险继续前进,骆驼往前每踏进一阵身后都多留下一排足印,默默显示他离开文明世界越来越遥远。
或许撒哈拉真的是存在什么禁地,在凌云逾越了它的界限之后,天空在一阵电闪雷鸣后逐渐黯淡下来,周围的细沙都仿佛沸水一般开始自动翻腾起来,那两只骆驼也都显得有些躁动不安。
乱流骤起,天际渐渐酝酿出一道连天接地的恐怖黄色气旋,脚下黄沙随着尘暴骤风悬浮在空中四处飞散,气温也如同被击落的卫星直线下降到接近零度,身处其中的凌云虽然戴着防风镜,但是有效视距也只有周围五米。
“那是什么?”
在黑暗力量帮助之下,凌云终于清楚看见那恐怖气旋,其实是由一只只足有拳头大小的无名飞虫组成;飞虫通体赤红色,嵴椎处突起一排骨刺,背上生着四片透明的薄翼,空洞着眼眶中闪动着点点绿芒,只是在后面拖着一根乌黑的足有两寸长地恐怖尾刺,它们急速地盘旋飞舞着,天地间充斥着一阵神秘的嗡嗡声。
顺着风势,飞虫盘旋着薄翼一收就向凌云袭来,背上色骨刺根根竖起闪着寒光的锋利尾刺向前横起。
凌云看的吓出了一身冷汗,可是他现在战斗径验丰富无比,最初的惊慌过去之后就不再那么手忙脚乱,虽然这些生长在禁地之中的飞虫长相无比恐怖显然并不是好惹的主。
凌云先运转体内能量在身边形成一个能量光罩将飞虫全部挡在外面,然后这才挥动手中暗影左挡右格舞的密不透风,将那些敢于接近自己的飞虫一只只凌空砍成碎片。
但无奈飞虫数量实在是太多,凌云挥剑砍死一只马上涌过来二只,消灭掉一群马上就会涌上来两群,这时的凌云已经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因为他现在已经完全被遮天避日的飞虫彻底包围。
不知道过了多久,飞虫的尸体在他四周已经累积成了一个小山丘,就在凌云体内黑暗能量就要耗尽的时候噩梦终于过去。
飞虫风暴过后,天空又立刻放晴,赤日炎炎,晴空万里,蓝天白云,如果不是一身冷汗已经将衣衫湿透及周围堆得跟小山似的飞虫尸体,凌云几乎会以为刚才那一幕只是自己的幻觉。
噩梦过后,凌云长长的叹了口气收拾心情准备继续上路,将自己送到这里的两匹骆驼已经被飞虫啃食成了一堆白色骸骨,四肢奇怪的扭曲痕迹表明它们在频死前也曾经无奈挣扎过。
这一刻,凌云终于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找涉科夫和僵尸男帮忙,也许是最近顺风顺水及实力大增让自己信心大增甚至是有些得意忘形,所以最后才会选择绕过地狱独自一人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晒太阳”。
其实如果没有口渴和火热的感受,那么在沙漠中旅行那应该是件很惬意的事情,一望无际的沙丘绵亘不绝起伏相连,把只有大自然的妙手方可画出来的优美线条,伸展往四方八面无限的远处去。
可是,凌云如今不仅又渴、又饿、又热、又累而且还范下了在沙漠中最严重的错误,那就是在一往无际沙漠中似乎已经没有了方向感,而他身上现在却只剩下一堆小型高科技用品,其它东西早已经连同那两匹骆驼一起被飞虫啃了个精光。
不过,还好随身携带的小型卫星定位仪依然能够正常工作,这才让凌云不至于因为迷失方向而困死在沙漠中。
接下来的日子,凌云经过几天艰难跋涉终于在夕阳快落山的时候到达了‘沉默之丘’中心位置,凌云来到一处由数座沙丘围成的山谷之中休息。
看着手中卫星定位仪上,原本该有一座古城的位置如今什么也没有,凌云用尽身上黑暗力量不甘的仰天咆哮,道:“该死的上帝,是我最近没有问候你老人家让你生气,还是(胸前)伟大的圣母玛利打了你这个该死混蛋的屁股?”
声音传出不远,声波如同被炸开一样轰轰隆隆在四处回荡着气势惊人,等到凌云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时已经一切都晚了,他很明显的感觉到四周的地面仿佛要地震一般,整片沙土陷了下去。
脚下所站位置开始出现一个流沙漩涡,凌云整个身体开始缓慢下沉仿佛陷入泥沼一样,让他不由苦笑着自嘲道:“(沉没)沉默之丘的名字,原来是这么来的。”
一阵致命的窒息感之后,凌云感觉到身子陡然一松就直接掉到了一座沙堆之上,周围的空气虽污浊但已经足够使他继缤生存所需。
四周很安静,静得凌云甚至误以为自己现在是不是已经到了地狱。
挣扎着拨开身上泥沙,勉强站起身来艰难的活动了一下四肢,逐渐恢复神志的凌云目瞪口呆看着四周不可思议的景象,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感觉自己恍惚间似乎又回到了秦始皇地宫之中,如今恒立于他面前的赫然就是一座庞大城市,无数巨石屋舍杂乱无章地在地下城市展开,构成了眼前奇异的天地。
看着眼前这坐巨大的城市,凌云也忍不住自言自语似的暗自嘀咕了一句,道:“这里,应该就是那本天书里记载用来收藏潘多拉之星的神城了!”
整座城市安静的一点声音也没有,完全没有任何生物存在过的痕迹,荒凉与寂静是它最真实的写照,不过各种倒塌在地高耸建筑物似乎依然在默默诉说着它当年的辉煌。
城市的遗迹相当宏伟,凌云又是小心的顺着‘街道’向城市的中心前进,所以几乎用了很长时间才来到了城市中心,最终恒于他眼前的是一个宏伟的黄色建筑,一个人类重来没有结开的谜团金字塔。
在世界七大奇迹中,金字塔是着名的古代建筑之一;其工程之浩大结构之精细,至今还是未被揭开的人类之迷。
不过这些都不是他现在关心的,拿出随身携带有微型遥感仪进行高光谱透息拍射,通过电流、电磁波以及磁场等手段对异常光谱的分析金字塔的内部结构。
通过探测得出的结果,他知道如果金字塔的顶端入口进入,走进的是一条25度斜角的下坡道;若从下面的入口进入,同样也是一段25度向上坡道,进入更深的地下,然后信道逐渐变为水平路面,这段路中会经过一间地底房间。如果继续前进又会遇到一条上坡道,直接与由上方入口进入的信道相连接,上下两条路的交叉点是在金字塔的中心位置。
最后进行了一次生物热能探测以后,凌云喘着粗气在金字塔上破出一个可以容人进出的出入口,然后探头向洞里瞅了瞅,里面黑漆漆的没有一点亮光,并且有一股难闻刺鼻霉味顺着洞口溢了出来。
根据海棠从亡灵之书读取的资料,凌云知道这里虽然已经荒废可是仍然有许多未知的危险,于是强打起十二分精神深吸口气就准备进入金字塔内夺取最后一颗潘多拉之星,不过满是沙尘气息的污浊空气使他直皱眉头。
想象着自己等下可能会看到什么骷髅头,或者其它什么恐怖的东西,凌云就感觉一阵鸡皮疙瘩立刻爬满了全身。
但转念一想,能够亲眼目睹数千年前古人的“芳容”可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机会,于是再次咬咬牙矮身钻进了金字塔消失在黑暗中。
不过在踏入金字塔的瞬间,凌云想起了那句形容金字塔的着名铭文;“天空把自己的光芒伸向你,以便你可以去到天上,犹如拉的眼睛一样”。
在金字塔中心的位置他果然发现了一座神庙,那是一座拥有美丽的科林斯式圆柱和围墙的神庙,凌云进入神殿见到的是以红色花岗岩铺陈的房间,屋顶有九块大石块,每块也至少有50公吨,分别由五道间隔墙支撑。
“**的,是哪个该死的混蛋捷足先登,抢走了老子的潘多拉之星?”
看着神殿已经被打开的石棺,凌云飞快蹲在已经打开的石棺盖上,尘封几千年的空气毫不客气钻进了他的鼻腔,让他顿时感觉到胸腔胃部一阵翻滚。
点燃手中打火机微弱的火苗忽明忽暗,整个石棺是象牙打造经过休整的内部平滑如镜,把打火机朝石棺靠了靠,眼前石棺内的遗骸摇曳在隐隐绰绰的火光中,对于学考古出生的凌云来说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与骷髅如此“亲密接触”了,于是凌云定下神来凝神细看那个发亮的骷髅头,这应该是一个的男子,身高约在170米左右。
躺在石棺中的骨架明显有被翻动过的痕迹,那些长长短短残破不堪的骨头向他传达着一个十分残酷的现实,已经有人捷足先登光临过了这座神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