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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章 摸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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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治水,堵不如疏。
这道理虽然仙人村的一众村民和将士多半没有听过,但他们却在实践中,无师自通的总结了出来。
当山顶的堰塞湖涨到一个很危险的水位时,大家本能的觉得没法堵了。不管投下多少石块泥土,可湖的面积有这么大,怎么够?就算山上这几千人看着挺多,但实际一分散开来,连半个湖都围不过来,那要怎么堵?
于是朱长富等几个有见识的老人赶紧找了小伍他们商议,决定在湖的另一侧,靠后山的一处洼地,挖了一道沟渠,把大水分流了一部分。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很聪明的做法。要不然,就靠山上这点人手,又没有机械化的作业,估计大水早就冲下八角镇了。
但是,对面山壁上,那蔚为壮观的瀑布一直往这里涌个不停,而昨夜的暴雨又加重了湖里的负荷,眼看分流的洼地也快要漫出来了,再想分流,附近却已经没有了合适的地方。
“所以,我们今儿只好挖了十几道口子,稍稍的放一些水下山,否则这要是再涨起来,神仙也堵不住。”
听了朱长富的介绍,叶秋才知,今天上山时看到的那些水流,原来大半都是他们有意放下山来的。
这样做法无疑也是非常正确的。稍稍的减轻一些负担,总比一下子放水下山的好。
但问题却是必须要解决的,这么多的水,不可能一直囤在仙人村。
从地质学来说,他们仙人村这一块可不是什么结实的岩石地带,更多的是松软的黄土层。暂时看起来没事,可若是这么大面积的水泡得时间长了,等到水慢慢渗进土层,到时估计半个山头都会软塌下去。
可这时候又没有直升机,能够让她飞到半空看一看周边整体的环境布局。这水到底往哪儿引?叶秋真是犯愁了。
门帘一动,简氏小心翼翼拿着托盘,亲自端了三碗热乎乎的鸡丝面进来,“别想了,先把面条吃了。这是田妈妈从你们一回来就收拾了做的,煲汤来不及了,但鸡丝煮得还挺好的。你如今是双身子,可不能饿着。地瓜,也快来吃。”
仙人村大半窑洞都垮了,没垮的也不敢住人。但唯有李雍亲自督建的新房屹立不倒,连瓦片都没掉几块。
可就算如此,村里也没一个过来住的。
不是不敢,而是对叶秋的尊重。这可是人家准备成亲的新房,谁好意思来弄脏了?再说,如今还有李雍亲娘在呢,怎么说人家也是客,又是京城来的贵人,他们这些乡下人难免有不注意的时候,就不要去给人家添麻烦了。
所以,就算是简氏看到受灾,主动让老人孩子过来住,可质朴的乡亲们也没有一个真住进来的,这反让简氏住得有些不安心起来。
幸好如今叶秋和李雍都回来了,她赶紧让人收拾好了干净铺盖,又忙里忙乱的张罗起来。虽说条件艰苦,简氏却觉得比从前王府里锦衣玉食的日子似乎还更有意思。
“我去洗手。”地瓜很乖的自己撸着小袖子,从炕上爬下来,往水盆那儿走去。
这新房的客厅是按叶秋的意思设计的,一边摆着桌椅板凳,一边按乡下风俗,盘了一个大炕,一家人或是招待客人都够坐了。
只是如今天热,吃饭就不上炕了,就在旁边的桌上还更方便些。
只不过地瓜人小腿短,洗了手过来,要爬上高高的凳子还有些费劲。
忽地身上一轻,一双大手把他抱起来,放在了高凳上。看他人小,有点够不着桌面,就跪在了凳子上,还贴心的给他拿了个软垫来。
“谢谢。”地瓜昂着头看看李雍,虽然没松口叫一声爹,到底是小小声的道了个谢。
叶秋瞅了一眼,也没说什么。自顾自的洗了手坐下,准备吃面了。
男人快速的瞟她一眼,更加不吭声的自去洗手了。
简氏看得有些古怪,她一个内宅妇人,别的不会,看人眼色就太专业了。一眼就瞧出这二人之中应该出了什么事,估计还不是好事。可这是为什么呢?
李雍之前一直在潞州,是因为地震才刚刚赶回来。这证明她儿子心中把这对母子看得很重,那还有什么矛盾好闹的?
简氏正想着要不要说点什么,帮他们化解化解。柳媚儿抱着一床干净薄被和枕头进来了,没想到正好撞见三人吃面,她愣了一下,才小声的道,“我就把这个放进屋里。”
原先里屋只有一床薄被和一床薄毯,是叶秋和儿子盖的。可如今李雍回来了,他原先虽睡营里帐篷,但这不是遇到地震吗?毁了好多房子,帐篷都有些不够用了,他要不要住下?
简氏让柳媚儿帮忙收拾床铺,她却有些拿不准,所以干脆把铺盖抱过来,要怎么住,等他们自己商量去。
此时就听叶秋抬头道,“不用,抱进西厢吧。”
东厢给简氏和柳媚儿住了,西厢那是客房。意思还是分房?
柳媚儿哦了一声,刚想抬脚往外,只听李雍淡淡道,“就搁在炕上吧,我晚上睡那儿。”稍顿了顿,他又瞥了叶秋一眼,看她似是想说什么,先道,“我看村里好些老人都累得够呛,昨晚大雨又没睡好,我让他们轮换过来好生睡个觉。”
这么一解释,叶秋也就不好说什么了。
简氏赶紧替儿子打圆场,“很该这样的,我看你们营里的老狄,还有小伍都累得不轻,回头让他们也轮换来歇歇。媚儿,你一会儿帮着田妈妈再去收拾收拾。”
柳媚儿又哦了一声,把铺盖放到炕上,很识趣的出去了。
看屋里一片诡异的沉寂,简氏没话找话道,“地瓜,这面条好吃吗?”
点头。
地瓜只吃,他不说话。
简氏略有些讪讪,才想再找点什么话来讲,却听叶秋忽地小小的咝了一声。
“怎么了?”简氏关切的问。
叶秋抚着肚子,皱眉,“他踢了我一脚。”
“真的?”简氏一下子高兴起来,望着她开始隆起的肚子,眼睛都亮了,“我能摸摸吗?”
叶秋笑了笑,大方道,“你摸吧。”
简氏一下把手贴了上去,刚好胎儿又使劲的踢了一脚,正正的撞在简氏手上,把她兴奋得几乎笑成一朵花,“这孩子可真有劲儿,一定很壮实。”
“我也要摸,我也要摸!”地瓜扔下筷子,小屁股一扭,就从凳子上顺利的滑了下来。扑到叶秋跟前,干脆把小手从下摆伸进她的衣里,“快动一下,快动一下!”
似是听到他的召唤,那胎儿从左到右,顶起一只包子大的小鼓包,划了长长的一道弧,把地瓜整个小人都震惊到了,瞪圆了眼睛道,“他在动!他在动!”
简氏听得越发呵呵直笑起来,“那地瓜你问问,这是弟弟,还是妹妹呀?”
地瓜闻言,忽地讨好的看了叶秋一眼,,“不管是弟弟还是妹妹,我都会做个好哥哥的。”
啧啧!叶秋鄙视的瞧了她溜须拍马的儿子一眼,“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以后可要记得。”
地瓜嘿嘿笑得带着小大人的狡黠,越发让人觉得好笑。
忽地,李雍的声音从对面横插进来,“希望是个女孩。”
简氏一愣,为什么呀?
地瓜又不是他儿子,这一胎应该是儿子才更好吧?不过她又不好说这个话,只能顺着地瓜的话说,“不管是男孩女孩,只要平平安安生下来就好。”
再看儿子一直眼珠子不错的盯着某人的肚子,简氏便顺嘴说了句,“你要不要也来摸摸?”
两人虽说没成亲,可连孩子都怀上了,过来摸摸没什么大不了的吧?
可在李雍就要放下筷子的时候,叶秋忽地把儿子小手从衣服里拉出来,整整衣服,一脸严肃的说,“好了,他不动了。地瓜,快去吃你的面。”
“可他明明还在动啊。”地瓜有点舍不得走,眼睛一直盯着叶秋肚子上的小小起伏,好想再摸两把。
不管是弟弟,还是妹妹,他都觉得太好玩了!
可叶秋横了一眼某人,说,“老动来动去的不累啊,他也要休息的。”
好吧,地瓜略遗憾的回位子上吃面去了。爬了半天没爬上去,他再抬头看向旁边似乎不怎么高兴的某人,有些不高兴的皱起小眉头,“你快拉我一把呀。”
男人这才注意到他,一手将他提了上来,地瓜重又跪好,吃了口面,忽地又高兴起来,举着右手的小拳头作鼓包状比划道,“原来小宝宝是这么动的,那是他的手在动,还是脚在动呢?”
天知道,叶秋回答不出来。
倒是简氏很高兴的跟地瓜探讨起来,“这会子估计是脚。这么小,手上应该还没这么大的劲。就刚才踢我那下,肯定是脚。等再大一点,他再动的时候,就可以看出来手印脚印了。要是个大大圆圆的球样在动,那多半是小屁股或者头在动。”
“真的?”地瓜咬着筷子问,“你怎么知道?”
简氏再看儿子一眼,笑得有几分慈爱和浅浅骄傲,“因为我也生过孩子呀,叔叔就是我生的。”
地瓜扭头再看着李雍,皱眉似乎有点不信。然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忽地呵呵傻笑了起来。
这孩子,什么毛病!叶秋不悦的才一皱眉,就见男人好似横了他儿子一眼,然后闷闷的说,“你小时候,也曾经这么小过。”
地瓜显然是被说中了心事,立即反驳道,“可我是小朋友,你都是大人了!”
然后一脸讥笑的看着他。好似他这么大个人,也曾经这么小过,是件多么丢脸的事情。
唔……叶秋可能不太认同儿子的想法,不过看着儿子望着男人那嘲讽的小眼神,她就莫名的心情大好。
可男人再度横了她儿子一眼,这回叶秋确认自己没看错了,他就是横了!然后冷冷说,“小朋友也会长成大人的。”
地瓜怔了怔,似是卡壳了。
叶秋正着急,她儿子突然就又冒了一句,“可我长大了,你都老了。”
意思是,你还是比我丢脸。
李雍明显不服,还想说点什么,可简氏却是抿嘴笑了,“你跟个小孩子争什么争?”
一句话,把男人秒杀了。
抿了抿唇,低头吃面,再不吭声了。
不过简氏瞧着他这样,倒是感慨起来。
她这儿子,除了极小的时候有些孩子气,从来都是理智冷静,客客气气的,怎么这会子却跟个孩子似的,跟小孩子吵起架来?
不过这样子,才象是个活生生的人。不象从前,就跟个万年不化的大冰山似的,看他一眼都碜得慌。
趁着气氛正好,简氏未免就多说了两句,“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你都是要做爹的人了,回头要是你父王知道,不知有多开心呢。”
不论齐王再怎么对她不上心,可简氏心里,还是很爱那个丈夫,也希望儿子能跟她丈夫,他的亲爹好好相处的。
可听她提到父亲,李雍的眼神却是一变。只他正好低着头,没人看见而已。
但是叶秋却敏锐的发现不对了,男人就算头也不抬,她也觉得他浑身的气势都不对了。
那是他爹出事了?
可她还没想好要不要原谅他呢,关于地瓜的身世都还没时间谈,这时候跑去问他合适吗?
可等到晚饭后,田妈妈带着地瓜去洗漱了,叶村长才不承认自己是故意留下这个空档的,李雍很会把握时机的进到里屋,主动告诉她,
“我爹……死了。”
男人语气艰涩,声音也格外黯沉。
叶秋的心一下紧了紧,到底是他爹,就算跟她连面都照见过,可有这层身份在,她就不能不多问几句,“怎么去的?是京里情况不好?”
男人摇了摇头,似讥似讽的勾了勾嘴角,“可能他永远都不会想到,是他最敬爱的大嫂,和他最疼爱的侄子亲手杀了他。”
叶秋一下沉默了。
可男人却象是憋了许久,把心里的话通通倒了出来,“从小,我就不懂,为什么他那么喜欢堂哥,又对大娘千依百顺。我才是他的亲生儿子,可为什么他的眼睛里永远都看不到我?无论我做的再好,再出色,可他永远只会偏向堂哥。我做错是错,做对也是错。永远都别想在他面前得到一句表扬,一个好脸色。开始,我以为他是对早逝的大伯兄弟情深,怕刺激到他们孤儿寡母。可后来,我才发现,是他对大娘……”
他没有说下去,可叶秋已经听懂了。只觉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一阵恶寒。
小叔暗恋大嫂?恐怕也有那大嫂的推波助澜吧?
看看秦商,就知道教出这样儿子的娘,估计也好不到哪儿去。
再看男人,只冷哼一声,道,“怪不得人都说,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叶秋沉默一时,“那你,不要太伤心了。”
“我一点都不伤心。”李雍看着叶秋,忽地问,“你不觉得我太冷血了吗?是我亲爹啊,他死了我都无动于衷,甚至连一滴眼泪都没掉。”
“可你是这样的人吗?”叶秋看着他的眼睛,清亮明净。
男人一哽,压在心头多年的那些情绪忽地破开冷硬的心墙,一层层翻涌了上来。
幼时渴望与父亲亲近,却永远得到冷漠回应的失望,
逃难途中,被父亲无情抛下时的恐惧和害怕,
小小年纪跟着义父,去到边关的军营中,在并不成熟的年纪,就故意装出一副大人的冰冷外表武装自己,可在他的心中,难道就没有渴望?
难道他就不想有一天,父亲会幡然悔悟,对他说一声,“孩子,这些年对不住了。”
又或者,就算什么话都不必说,只要父亲给他一个肯定的眼神,一个鼓励的微笑,这对一个孩子来说,也就满足了。
因为,
他是他爹啊!
赋予了他生命的亲生父亲,就算他对他并不好,可这也割裂不掉他们之间的血脉相连。
在男人心中,始终还藏着幼时一个和天下孩子一样的小小心愿。
那就是证明给父亲看,让父亲睁大眼睛看看,有他这样的儿子,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的事。
可是,这一切还没有来不及发生,就戛然而止了。
还是止于这样一场窝囊至极的谋杀,这让男人怎么想?他就是取得再高的成就,拥有再大的权势,可他永远没有机会,去证明给那个他最想证明的人看了。
震惊,愤怒,憋屈,以及难以言叙的沉痛。
李雍没有眼泪,不是因为他的冷血与冷硬,而是因为这样太过复杂而浓烈的情绪,沉甸甸的压在他的心头,让人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叶秋看着他发红的眼睛,坚定的告诉他,“他在最后那一刻,一定后悔了。后悔没有珍惜他的妻子,尤其是他的儿子——你。如果他能有机会,一定会来跟你说一声,对不起。如果他来不了,一定是他觉得无颜再面对你。”
哭声骤然响起。
不是李雍,是站在门外做了零食,想拿给叶秋做宵夜的简氏。
李雍不可能听不出他娘的脚步声,他装作没听见,只是想用最婉转的方式告诉她这件残忍的事实。
而叶秋坚定的话语,无疑给了他们母子最好的安慰。
那一刻,男人压在心头的伤痛,忽地就散去了。
是的,他也相信,父亲在临死前的那一刻,一定后悔了。
所以他走过去,扶起母亲,抚着她的背,任她在自己怀里失声痛哭。
他想,虽然他失去了父亲,可幸好他还有母亲。就算这个母亲从前也似乎不怎么靠谱,可他们毕竟还有来日。
这一刻,叶秋没有打扰,让他们母子在悼念伤痛中,弥合从前缺失的感情。
其实只要人还活着,就有弥合的希望。
最怕的,就是死。
叶秋不想死,也不想山上山下的人无辜枉死,所以她还得想办法,解决那个堰塞湖的问题。
她一定会想出来的!
叶大村长捧着肚子,横眉竖目的又去动脑筋了。
※
某马:呜呜,为啥我家营长这么惨?二宝摸不到,还要被*心。
某猪:这是响应广大读者的号召,谁叫他抛妻弃子来着?
某马:我们营长不是故意的!
某猪:有意的更不行!
某马:我可怜的营长。咱把这只猪抛弃了吧,别接它回来了。
某猪:大家快帮我丢砖头,拍他们!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