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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1.31

作者:岁惟        书名:你是长夜,也是灯火        类型:都市言情       直达底部↓       返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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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的v章购买比例不足50%, 此为随机显示防盗章。请支持正版阅  温凛就这么晾着杨谦南,晾了三天。

    说晾也不太合适。期间他也没有找过她,倒是应朝禹来过学校一趟, 说绪康白的电影首映反响很成功, 邀请她去参加庆功宴。

    温凛是在校门口见到的应朝禹。他倚着车门坐在副驾,一条长腿点地,春风里与她对话。来往的学生很多都是她的同学,窥见他这副耀眼姿容, 目光纷纷暧昧起来。温凛时常要停下来,硬着头皮跟人打招呼,觉得如芒在背。

    “庆功宴应该挺正式的吧?”温凛推辞,“那种场合, 我就不去了。”

    应朝禹扬着一张灿烂的脸,眼眸似星辰:“那种场合怎么啦?你可是大功臣, 怎么能不去。绪康白给你那稿酬给少了,我们都在骂他呢。”

    “不少了。要是业界人人都能有这个稿费, 当代大学生都弃商从文了。”

    她笑。

    “哎,这哪是单单一篇稿子的问题。”应朝禹朗声说道, “总之你得去。好好讹他一笔。”

    温凛陷入了两难。

    “去就去嘛。在边上吃点冷餐, 晚上我带你去玩儿!”

    在应朝禹的字典里,“去玩”可能是对人类最具吸引力的词。

    温凛踟蹰了片刻, 也不知出于什么心理, 说:“好吧。”

    上了应朝禹的小跑。

    那天的庆功晚宴不面向媒体, 只是公司内部和几个合作方庆贺。顾璃看完电影之后很喜欢里面的男二号, 发信息来激动地问见没见到真人。温凛苦笑着说:“怎么可能有啊。”

    在场倒是有几位大佬,是出品方的老总。

    酒过三巡,有一位总监职位的人发名片给她,说他们老总很赏识她,问她如今在哪里高就。温凛说:“我还在念书。”对方表现出了礼节式的惊讶,说:“那真是后生可畏了。温小姐学业不忙的话,可以考虑给我们长期供稿。”

    前者当然是社交场合的吹捧。但温凛只不过是个来蹭饭的,有人能记得她名姓,她依然恭恭敬敬半鞠一躬:“有机会的话,一定乐意效劳。”

    寒暄一圈下来,找到应朝禹,他已经喝醉了。

    绪康白身为主角姗姗来迟,看见她在对洋兴叹,哂然一笑:“你别管他。待会儿我找人把他弄回去。”

    温凛还是不太放心,尝试跟应朝禹对话。

    他头疼地捧住自己的头,说:“我好像忘了什么……忘了什么。”

    “忘什么了?”温凛像在哄孩子。

    绪康白把他拽起来:“行了别发酒疯了。”又看向温凛,“你看住他一会儿,我去叫我助理。”

    应朝禹还死死地扒着沙发,醉脸酡红:“哎呦,我肯定忘事儿了……”

    模样居然还挺可爱的。温凛束手无策在一边,无奈笑了声。

    一直到绪康白喊来了助理。

    应朝禹扒着人家胳膊,硬塞一串车钥匙给她:“你去我车里!去我车里,把袋子拿出来。”

    “什么袋子啊。”

    “谦南哥给我的袋子,我给忘了!”

    一群人围着应朝禹,静悄悄地干等着。助理风风火火提来购物袋,里面是个橙色的盒子。

    装了一只白色birkin。

    助理大约以为这是应朝禹送给温凛的,看向她的目光顿时莫测起来。绪康白的眼神掩藏在镜片底下,那是另一种复杂。

    他知道,这是杨谦南送的。

    那天她从风雪里赶去见杨谦南,丢了一个包。他抱着她,不经意地说:“改天给你买一个。”后来他一直没提过,她也没放心上。

    温凛看见它的时候,心想志气别这么短。一个包而已,对他们这些人不算什么的,实在没必要感动。

    可是应朝禹满脸醉醺醺捧给她,说:“谦南哥叮嘱的,不能忘了!”郑重其事,像护送一块和氏璧一样,塞她怀里。

    她抱着昂贵的礼物,喉咙都在发紧。

    再一次见到杨谦南,是三天之后了。

    那天按日程表是mba班开课的日子。温凛出门的时候留了个心,但并不觉得他会来。谁知傍晚时分,他给她发了条短信,说上课需要,让她帮忙送一台电脑过去。

    装得还真像那么回事。

    温凛嘲弄地笑着,恶狠狠拆开birkin包的纸膜,用来装笔记本电脑。

    经管学院致力于向社会输送商业精英,连楼都建得和普通教学楼不一样。底层有一个咖啡厅,每层走廊里摆着茶色软椅和桌几,采光明亮,供人商谈。

    走到三楼,几乎已经见不到什么人。

    整段走廊只有他一个身影。杨谦南穿了身正装,桌上摆一杯咖啡,望着窗外浸入黄昏的校园。斜晖洒在他身上,像电影里的人物。

    这模样是来上课的就有鬼了。

    温凛连包带电脑,不太客气地丢上桌子。

    那是最柔软的鸵鸟皮,被电脑压得都有点变形。

    杨谦南眼疾手快救下一杯咖啡。那表情非常明显,心疼的是咖啡。

    温凛眼眸一撇,在他对面落座。

    杨谦南气定神闲地,拨了拨包里露出半截的电脑,笑:“人家都是买椟还珠。你这是打算把椟和珠一起还给我?”

    温凛淡淡说:“哪个是椟,哪个是珠呢?”

    他这样把人骗过来,与她状似轻松地开玩笑,存的是和解的心思。但小姑娘较起真来没完没了。他喝了口咖啡,长出一口气。

    杨谦南表情渐渐严肃。他的面相使然,不笑的时候总是看起来分外漠然。

    温凛知道自己聊死了天。杨谦南拿出手机在发什么东西,她没耐心等,起身就走。

    “等等。”

    他扣住了她的手腕。

    温凛垂眸去看,他已经又换上了一张浮浪不经的脸,仰在椅子里,把手机秀给她看,说:“你等一下啊,我让她接个电话。”

    那屏幕上赫然是她的号码,通讯录名字被他改了,存成了“小珍珠”。

    温凛口袋里的手机一直在震。

    她努力忽略这个震动,忍了很久,还是拿出来,把电话掐了。

    杨谦南特别惋惜地凑过来看一眼她的手机,说:“好歹接一个?给点面子。”

    温凛暗自抵住下唇,没有回答。可他也没有再打。

    杨谦南斜眸觑她,用食指轻轻地摩挲她手腕内侧,目光柔柔地亮起来:“晚上一起吃个饭吧?”

    温凛被他缠缠绵绵地揉着手腕,心里想,这段关系里,真的没必要讲什么骨气。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早就默认她同意。

    那晚她破天荒地,点了一大盘马肉沙拉。

    温凛把生肉片吞下去,混着鲜血般的红酒,有一种嗜血般的快意。杨谦南默然地叉一瓣又一瓣的水果,权当在看她表演。

    她第一次在他面前吃那么多,生的熟的荤的素的,不给胃留尺寸之地。他见她风卷残云地吃,放下酒杯吩咐侍应生,把她点的所有菜都重上一份。

    但唯独漏掉了那盘马肉沙拉。

    温凛听着他报菜名,手里的叉子就慢慢地,落下来了。

    像士兵的旌旗,像将军的宝剑。落下来。

    没等侍应生走掉,温凛的眼泪就跟着下来了。

    她是很懂礼数的人,在安静的餐厅里,连哭腔都很淡,声音有股子压抑的平静,说了今晚第一句话:“杨谦南,我知道你不怎么喜欢我,但你别让我撞见好不好。只要别在我面前,我都随你。”

    小姑娘都已经在平静地跟他说“我知道你不怎么喜欢我”,他还有什么话可说呢。他甚至有点兴味索然地想,下一句她应该要提分手了。

    感情有时候是需要两个人一起装傻的,像一台戏,剧本要两个人一起对。如果搭档只会对着你念一二三四五六七,你的满腔爱火也难以为继。

    你知道,都是戏。

    但那天他是真的入了戏。

    杨谦南笑笑说:“我也没干什么啊。真的冤枉,小珍珠。”他给她递了块餐巾,心疼地帮她擦眼泪,越擦越多,无奈道,“你人这么聪明,看不出来我有没有做什么吗?”

    他很少在人面前作解释,更不用说告饶。这大约是他人生第一次哄人哄得这么窝囊,像个低幼儿童一样给她作保证:“我不帮她的忙了,行吧?”

    温凛至今也不知道钟惟要他帮什么忙。那不重要。

    她确实很聪明。聪明人都会举一反三,想到随便一个女人都能用这种法子和他做皮肉交易,那他从前是什么作风,也就不言而喻。

    温凛哭到走出餐厅还伏在他怀里。杨谦南隔着厚厚一件外套和衬衣,还能感到肩上一片热乎的湿意。那一刻他的愧疚都是真的,在心里叹气,怎么把小姑娘弄成这德行呢。

    他迫切希望她高兴一点,摸着她的脑袋,像欺负小孩子似的,虚虚朝外一指,附耳对她说:“你看看,大家都在看你呢。”

    温凛打了他一巴掌。没敢打脸,拍在胳膊上。

    真的有几个人在看他们,然而再老头的男人心里也住着个小孩子,杨谦南仿佛化为真正的低幼儿童,兴高采烈地捏她的手,嗓音耍着花腔:“要不要找个隐蔽点的地方,方便你家暴?”

    温凛怀疑他是酒喝多了。

    可他把她拉进怀里,俯一点点身,温柔地蹭一下她的鼻子,笑容清醒而绵柔:“怎么样?要不要?”他说着“要不要”,嗓音渐渐地放低放柔,干咽了一下,然后就渐渐侧过了脸,吻她的嘴唇。

    她哭了一晚上,整张脸都有点水肿,嘴唇好似也被泡软了。

    又热又软,唇上残存几分红酒泛甜的涩味。

    他很认真地品尝,认真到,连他的承诺都听起来像是真的:“凛凛,你别怕。我这辈子,总不会有别人。”

    回头望望,她这辈子未免太普通。

    如果有朝一日要写自传,恐怕只有一句话——

    「一生平庸,一生迷恋杨谦南。」

    01、

    2009年秋,温凛遇见了杨谦南。

    很多年后她这样向人形容他们的相遇——一场处心积虑的意外。

    那天是管院mba班的开幕式,来了几家媒体,弄到很晚。

    温凛在会议厅门口站着,把塑料工作牌摘下来绕一个圈,搁在门口的签到桌上。

    九点零五分,嘉宾走得差不多了,她静静等着关门。

    会议厅的灯暗了一半,一排排整齐的软椅全湮没在昏昧中,她向里望了一眼,意外地看见了陆秉青。西装革履的学者和几位媒体方面的人握手交谈,操着中年人没有辨识度的社交嗓音,笑容艳似主席台上的粉紫绢花。

    他是新闻学院的院长,不该在这个场合出现的。

    于是学院间流传的隐秘传闻变得可信——

    据说他们院长得以在学校一路平步青云,全靠娶了一位大人物的女儿。

    温凛上过陆院长的一门传播学理论,花了不少心思,期末考卷得到过他的赞赏。那时她还是眼皮子里只有象牙塔里半瓶墨的大学生,对学者有股子宗教般的崇敬,看着师长化作面容虚假的中年人在这迎来送往,胸臆说不清道不明地别扭。

    但她很擅长遗忘。抿抿嘴唇心里一抹,眼睛依然清澈。

    只是把目光移开了。

    就这样,看见了杨谦南。

    那年她二十岁,见过最好看的男人是学校里的翩翩白衣少年,和画报里盛装打扮的男明星。

    他两种都不是。

    几位领导在主席台下亲切会晤,他就坐在一旁。没有人与他交谈,他也没有理会任何人,好像是这个社交场景里凭空多出来的一个人物。杨谦南对这样的场合缺乏尊重,半靠在会议厅紫色的软椅上,手里百无聊赖地拨弄着一个东西。

    金色,发亮。

    居然是只打火机。

    他是这场谈话的陪衬,却把正在谈话的人映衬得多余。

    温凛看着他,手按在签到桌上,无意识地抓了抓。

    那其实不过是两张课桌,上头罩了暗红色绒布,用来摆签到簿。触手所及,薄而柔。早秋的夜晚,多摸两下,才察觉布面是冰凉的。

    他像这布面。暗,沉,气质似阴天。

    中年男人们沉厚的声音很催眠,内容无聊却能看上去相谈甚欢,没完没了。温凛也不知道这场寒暄要持续多久,靠在大门上放空。不由自主,频频往杨谦南的方向望。他在长江头,她在长江尾,一起消磨耐心。温凛被这个想法惊到,盯着自己脚尖,轻轻嗤笑一声。

    脑海里思绪却活泛开了:那人面孔陌生,只凭侧脸,她联系不上任何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

    是谁呢?她在心里想。

    那天一直候到夜里九点半。

    这是学校勤工助学办分配给她的工作——管理教室。每天使用会议厅的活动都需要来她这登记,有时是名人讲座,有时是学术论坛。像开幕式这样的场面劳心劳力,其他值班同学纷纷找借口一走了之,留她一人守到最后,负责关门。

    她觉得这算一种命。

    一种就算闭着眼睛,也会降临的宿命。

    就在她靠在门上昏昏沉沉,差不多要睡着的时刻,有人替她把灯关上了。

    黑暗倏然降临。她惊醒,才发觉刚才那人近在眼前。领导们不知何时已经走光,只剩陆院长等在不远处。杨谦南的手在她眼前一晃而过,他看她一眼,寡冷的丹凤眼,却笑了一下。

    温凛像一把弓弹起来,向陆秉青恭恭敬敬地鞠躬:“陆院长好。”

    院长似乎对她没什么印象了,脸上还挂着社交式的蔼笑:“这么晚了,还守在这儿呐?”

    温凛浅笑:“这是最后一间了。”

    陆秉青拍拍她胳膊,体恤:“早点回去。”

    这时候又是一个平易近人的师长了。

    温凛心里百转千回地点着头,杨谦南已经走到楼梯口,不高不低的一声:“姑父。”

    他看起来总是没什么耐心,身量很高,背并不绷直,隐在廊灯阴影里,象征性回半个头。

    好像是个对众生都漠然的人。

    被唤作姑父的院长却殷勤地哎了声,加紧脚步向他走去,嘴上忙交代着:“待会儿你姑姑来……”

    陆秉青的皮鞋在她面前匆匆掠过,话音漫失在楼道里。

    温凛下意识翻开签到簿,把他的名字找出来——

    杨谦南。

    自始至终,他未曾真切将她看入眼底。包括方才他替她关灯那一瞥,她觉得他的眼底是空旷的,就好像掠过一个礼仪小姐。有谁会留意礼仪小姐长什么样?

    整栋楼已经全黑了。

    她却反复想着那一个笑,心里好似鼓着海浪,一起一伏。

    虚荣,不甘,心动。万千形容词碎在这海浪里,犹待后人评说。

    这场短暂的照面本该到此为止。是命运无意中给了她机会。

    温凛抿着唇,慢慢地收拾自己的东西。走出底楼大厅,秋夜冷风呼啸而来,她怀中不过一本书、一只手机。书是看教室的时候打发时间用的,至于手机——手机响了。

    顾璃带着哭腔的声音传来:“凛凛,你值班结束了吗?”

    “你先别哭。出什么事了?”

    “我……我和程诚分手了。”顾璃的声音很甜,连哭腔都是糯的,“凛凛……我一天没吃东西了。你回来的时候,能给我带一份排骨汤吗?”

    排骨汤是她们学校附近商厦里的一家私房菜,专做排骨,在学生间口碑很好,步行大约十五分钟。顾璃挑食,就爱吃这一家。温凛停顿了片刻,淡淡说好。顾璃早已习惯她的善良与照顾,感激地嗯了一声,收收眼泪说:“凛凛你真好。那我先挂了哦。”

    温凛无声地点点头。

    也许真是命吧。她排了二十分钟的队,买到最后一份排骨汤。在坐电梯下楼的时候,又遇见杨谦南。

    她疑心自己看错。

    整栋楼已经没有几家商铺开门,他从电梯里出来,没有看任何人一眼,方向明确地走向影城。温凛端着一盒汤,视线追随他的身影。

    心里不由自主地默念他的名字——杨谦南。

    他果然对她毫无印象,目光甚至没在她身上停留半秒。

    呆滞间,电梯门自动阖上了,里面有人好心帮她挡了一下。

    有个女生喊她:“温凛?你愣在这做什么呢,再不走商场就要关门了。”

    温凛回神,莫名生出一个念头,“潇潇,你回宿舍吗?”

    “回啊,我和周妍都正打算回呢。你不一起?”

    电梯里还有个女生,也是她们班同学。

    “我有点急事。”温凛把装排骨汤的袋子往前递,语气诚恳,“这是顾璃让我带的排骨,我现在不方便回去,能麻烦你们帮忙捎一下吗?”

    另一个女生闻言笑了:“顾璃又怎么啦,有手有脚的,成天让你带这带那。”

    刚刚和温凛说话的女生劝阻:“周妍,你说什么呢……”

    温凛淡淡笑了笑:“她失恋了,心情不好。”

    “她三天能失两回恋——”

    “好了周妍!”孟潇潇接过温凛手上的食品袋,不忘叮嘱,“我帮你带回去。你也早点回去啊,前两天校门口有流氓堵人呢,保卫部都通报了。你一个女孩子,太晚了不安全。”

    温凛微笑着答谢她,站在原地没动。

    电梯在她面前沉下去,还能听见周妍跟同伴说话的声音——“顾璃这公主病也是没谁了,温凛真倒了八辈子霉才摊上这种室友,被人当老妈子使唤呢……”

    温凛深吸一口气,转向影城的招牌。

    电梯沉闷的灰色转瞬化为灯光斑斓。眼前几块广告牌,像旧宅门里的长廊,廊柱上是时换时新的电影海报,广告语激情澎湃,一会儿是深情不渝,一会儿是乱世浮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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